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中国究竟从何时起开始落后于西方的? (4)
在前面的部分我们认为土地的私有制, 政治制度上的权力相互制衡,和一个独立的司法体系是欧洲社会不断成长和进步的, 影响至深的三大因素. 而且我们已经论述过了, 这些对后世影响至深的社会体制和结构上成就,就算是以一个比较保守的立场来估计话,都是在公元的七世纪左右形成和出现的。
到了10-12世纪这一段期间,研究西方中世纪历史的人大概都不会忽略欧州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发展, 和令人瞩目的成就:那就是所谓的西欧近代城市的兴起,和这些城市争取自由和自治的运动。这件事情, 给西欧随后600年的历史所带来的巨大的影响同样也是难以估量的。
有人可能会问了:城市的兴起,难道有这么重要吗? 中国不是从古代的时候开始就有一些世界闻名的大城市吗?例如汉唐时代的长安洛阳,宋代的卞京,元明时代的北京大都,南京,和泉州,清朝的苏州,杭州等等这些城市,人口规模和经济繁荣大概都不亚于欧州吧?为什么欧州城市的兴起就如此地重要呢?
的确,和中国的城市相比, 10-12时期西方兴起的那些自治城市中, 绝大多数就其繁华的规模,就其历史文化的知名度,或它们的人口密集的程度来看, 大概都无法和我们上面所提到的那些中国的城市相比。即使是发展到16-17世纪时,许多著名的西欧城市仍然所非常不具规模的,丑陋不堪。
然而阴错阳差的是,恰恰是欧州的这些城市的出现而带来的某些崭新的东西,使得西欧的历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伴随着这些城市的诞生所带来的那些独特的,东方中国那些城市所无法具备的新的经济,政治,文化制度,使得欧州的历史在后来的600年发展当中充满了创造力,活力和多元化。也正是由于这些的进步,东方文明和西方文明的在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他们之间从7世纪开始的那个距离,也被更进一步地拉大了
至少在是在三件事情上,欧州的这些城市所取得的进步,是中国的所有的城市都无法望其项背的。第一是在欧州的这些城市里, 诞生了被我们称之为 “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的,一种崭新的经济制度的萌芽。西欧开始从一个落后的农业社会开始向先进而发达近代资本和工业社会过渡. 而相反的是,那个始终是沉睡在夜郎自大的美梦中的“中央大帝国”,却一直将她自己封闭在一个“闭关锁国”的小农社会之中而迟迟不能苏醒觉悟过来。
第二近代西欧城市的兴起,奠定了今天西方民主制度当中, 一个最具有“奠基石”作用的, 以地方自治为特征的,廉洁而有效的地方政府行政体系。当时的这些新兴的欧州城市,要么以赎买的发生,要么干脆就有武装暴动的方式,来和那些控制这些城市的领主或君王一刀两断,并且获得自己管理自己的一切日常事物的那个权力: 这里面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上完全的独立自主--这一切,如果按当时的中国皇帝老儿那恶狠狠的法律条文来形容的话,这就就叫“谋逆”,或 “犯上作乱”。因为这些城市居民竟敢如此大胆地要求摆脱主人的统治。在中国封建社会那绝不能被赦免的所谓十大罪恶中,这可是个叫“首恶”的欺君谋反的大罪。灭族,凌迟,五马分尸100回大概都不嫌过分。
而第三个则是那个著名的文艺复兴 - 这个我们要在下一篇文章中探讨到。这里暂且按下不表。
这三样伟大的成就, 和伟大的历史进步,非常遗憾的是,那个远在东方中国却连半点儿的皮毛都没法沾上。一问三不知。
的确,中国的封建社会, 也并不是没有出现过人口密集, 商业相当繁荣的大城市, 譬如苏州,杭州和泉州都曾经是名闻一时的大城市。西方人据说还曾经被那个传说中的马可。波罗的游记所记载的中国大城市的繁荣迷得神魂颠倒。 但为什么西方的那些城市 (主要是指12世纪意大利佛罗伦萨, 威尼斯, 和热那亚这样的城市)却能产生出资本主义, 而中国的那些规模比它们大许多的沿海城市, 却无法捷足先登呢? (或者, 即便真的城市里有所谓的“萌芽”的话, 为什么这些 “萌芽”老是病厣厣的老长不大呢?)
明清时代中国到底有没有所谓的资本主义的 “萌芽”? 我个人对这样的说法是完全无法赞同,也无法理解的. 不过, 有一点倒是可以确认的是:就算是有,咱们的这个“萌芽 ”比起人家的那个“萌芽”来,在时间上, 也要晚了整整5百年以上. 而且我也毫不犹豫地相信:要不是人家在1840年用火枪和大炮把我们的祖先给一个巴掌打醒的话,我们无论如何,连听到“资本主义”这个名词机会都不会有。
7世纪是中国封建经济文化的鼎盛时期。而当时的欧洲,则是一个经济文化上的“蛮荒时期”, 到处都留下了由于蛮族入侵而造成的废墟. 但在其后的1000年当中, 为什么欧洲社会会呈现一个不断上升发展的趋势, 而中国却会长期地停滞不前呢?为什么欧洲人出现资本主义这样的生产方式比中国早了至少500年?
把欧州资本主义兴起的原因归咎于他们地理上的优势,大概可以安抚一下许多中国人被受打击的民族自尊心。但却无法揭开一些历史的真相。简单地问一个问题就足够了:世界上的许多其他的地区的城市都要比欧州的意大利更具有优良的地理环境和便利的交通工具,比如中东,比如小亚细亚,譬如北非和阿拉伯半岛,甚至相当多的中国的沿海城市,象苏州和泉州,其地理位置也不差于意大利的那些城市,何以以上的这些城市, 竟无一有缘诞生一下所谓的“近代资本主义萌芽”呢?
我们突然发现, 原来问题的答案并不在城市规模大小, 人口的多少, 地理位置的好坏,甚至也和这些城市是否有所谓的 “商品经济”有本质的关系。关键的问题在于, 欧州的这些城市,它们在12世纪时侯,在政治, 经济和文化领域多方面所取得的那个独特的权力和地位,根本就不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 ,任何一个地区的的任何一个大城市所能具备的。
首先,那些城市里的市民们所拥有的人身自由的权力, 在当时的世界范围内是没有任何其他国家可以比拟的,更不用说那个专制到令人窒息的中国。 绝大多数的欧洲城市到了12-13世纪的时候都已经有了所谓 “人身保护” 或曰 “自由民”的法律. 你只要在某个城市中呆满了366天,哪怕你是个原来的身份是个农奴, 都可以无条件地获得人身自由的法律地位.
这样的所谓“自由”绝对不是空洞无物的一个承诺。城市的自由民不依附于君主和任何的封建领主. 他们可以自由迁徙。可以从事各种他们自己喜欢的职业。选择自己所喜欢的学校教育。 他们可以投票选举城市议会的官员。但却不必负担君主的各种各样差役: 譬如兵役和税赋等等。除非是有法庭的命令,他们的人身安全不受威胁和侵犯,君主或贵族领主们无权任意拘捕和监禁他们,或施以任何任意的刑罚.
反观当时在国家和宗法势力双重控制下的那些中国的百姓臣民:没有基本的人身安全,没有私有财产权,没有接受教育自由,没有找工作和从事职业的自由。。他们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做人的权力。 也谈不上有能力摆脱封建国家和宗法势力对他们身体和思想这样双重的控制。一句话,在这个完全没有人身权利和自由可言环境下,能出现西方那样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那倒真是个天方夜谭了。。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这些由自由民构成的新兴城市里,所有的和经济活动有关的一切立法。这一切都是由一个叫“城市议会”最高的权力机构来制定的。君主也好,领主也好,他们对在这些新兴城市中出现的新的经济活动- 自由贸易和自由企业,基本没有控制和干的权力。资本主义的兴起有关键性影响的那些部门:对外贸易权,航海权,税收权,金融交易权等等,都由这个由城市议会自行控制。
这样不受政府粗暴行政干预,不受君王反复无常的意志和爱好支配的自由经济体制,显然除了欧州地区以外,在世界的其他地方是看不到的。它的基础是西方普遍的私有制和基督教信仰。对于城市的经济自主,君王和中央政权基本上只能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虽然这样各自为政的地方经济会使得各个城市之间产生激烈的竞争, 好处是:它无疑地促使每一个城市都能够制定出最有效,最能促进本地经济和贸易发展的所谓“重商主义”的措施。 一个自由竞争为发展动力,以私人企业制度(Free Enterprises)为核心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当然会在这种的有利的环境底下萌芽,并且生机勃勃地发展壮大起来。
那个完全“一统化”的老大帝国,则从15-18世纪的这一短时间里,疯狂地奉行“闭关锁国”方针。商业,税收,对外贸易等等的经济活动完全由国家一手控制。地方没有任何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明清两代的“禁海令”,禁止中国沿海的任何城市和国外有任何形式的海外贸易活动, 甚至严苛到 “片板不得下海”的荒唐地步。而对于中央的这种愚蠢透顶的, 完全扼杀地方经济发展的专制主义措施,中国的那些比较发达的沿海城市,根本没有一个象欧州城市那样的,独立自主的制度和体系可以与之相对抗。
作为一个大一统的官僚体制下的中国地方城市的各级政府,他们不但不可能进行任何的抗争,相反的,他们反而会助纣为虐。变本加厉地对他们所控制的那些城市进行更加彻底的经济压榨。使那个地方经济恶化的情况更加火上加油。这里的道理十分简单:管理这些大城市的那些官吏,既然是由中央政府,或皇帝所任命,吃的是皇上的“俸禄”,那么他们当然只对“皇上”的喜好负责。他们所唯一关心的,就是那个会影响到他们未来升迁或者是丢掉乌纱帽的“皇税”与“皇粮”, 是否能如期搜刮到府。至于地方的福利和经济发展嘛, 则跟他们的政治利益没有丝毫的关系。在这样恶劣的大环境底下,任何一点有生气,有活力,有创造力的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的萌芽,都会和现行的那个腐朽的体制发生无法调和的激烈冲突,它怎么可能生存和发展呢?
中国的城市更无法和西欧城市相比的最后一个地方,就是西方城市在地方政务或行政资源上,也同样是完全的自主和独立的。前面提到的“赎买”或“暴动”经常是城市的市民取得城市政治上独立自主地位的主要手段。把原先由领主或君主所控制的权力, 变成由城市居民自己选举所产生“城市议会”的手中。 由城市议会,而不是由中央政府,来任命自己的行政官员管理和组织城市的经济,政治,乃至于军事活动。 这或许是西方城市有别于中国任何的一个城市的最鲜明的地方。
完全是由于这三个明显的优越条件,使得资本主义的萌芽在西方西方的形成和发展成为可能。而中国明清时代的那些大城市,虽然在表面上有一些和西方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类似的,零星的“商品经济”活动, 但它们的整体的地位, 在整个中央集权的政治经济的大链条上,完全不具备任何自主性和独立性。必须完全受制与那个封闭腐败的制度。即便是有这些所谓“商品经济”,最终也还是无法发展成以“自由竞争,私人经营”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所谓中国的 “资本主义萌芽 ”,实际上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在中国文化的母体内还尚未发育成型的的死胎。
对比西方和东方城市地位的不同,使我们可以明白:地方经济资源和行政权力的高度“中央化”(Centralization) ,一是导致了中国社会所有可能促进社会发展的竞争机制和创造机制被完全扼杀。 二是导致了中国的地方政治和所在地居民的利益完全脱离。地方行政部门变成了不受制约的,腐败的官僚队伍。既然地方的官僚集团,无论大小都是由中央政府所指派, 而不是由当地的市民所选举产生,其后果就是冷漠的官僚主义,不择手段的搜刮与贪污腐化,成为一个成为无孔不入的洪水猛兽。在中国任何的一个地方都不能幸免。在这样的体系之下,任何具有活力的,具有开放性和创造性的思想和经济活动,都注定要被扼杀在襁褓之中。
用“大而笨拙”来形容中国的这个“中央化”的行政结构则一点都不过分。在这个完全“中央化”的地方官僚体系里, 每一个地区的官员职务的大小,都是由他的“品位”或是“级别”来决定的。清朝的“一品大员”,“七品知县“,今天的“三级处长”,“二级的部长”等等之类的建制,就是这个“大而笨拙”的官僚体系的一个基本特征。 一个低“品位”或低“级别”的地方官僚,他要负责的对象是谁呢?显然不可能是他行政区内的那些老百姓。而是他的顶头上司。他的一切:从他的福利,到他的晋升,到他的名望, 到他子孙后代的福荫都是直接地操纵在那个“品位”或“级别”比他更高一级的长官的手中。他必须开足马力来巴结讨好他的那个顶头上司。贪污腐化是他升官进爵的绝对必要的, 唯一的的手段。 无论你在上面实行什么样的“监督”和“监查”机制:譬如古代的御史,今天的纪检会什么的,都不可能对此有任何实质性的约束作用。注定要失败。
和这个高度“中央化”(CENTRALIZATION)的东方官僚体系截然相反的,便是西方11世纪以后以“本地化”(Localization)为特征的地方自治的行政体系的逐步形成与完善。- 这是一种更为廉洁也更为有效的, 完全由所在地的人们自决的地方行政管理体系
这个历史遗产,从那时候开始,一直保留到到今天。虽然西方国家在18世纪以后开始逐步地走向统一的民族国家, 但是从11世纪以来所保留下来的那个城市自治的传统,却在许多地方被保留,继承了下来。 成为今天大多数西方国家“地区自治”或“社区自治”的基础。在一个统一的民主和法制的国家里,城市把一些最重要的权力职能交给国家或联邦来管理。如征兵权和外交权等等。但同时也保留了其中相当的一部分的“大权”,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譬如,某些重要的税收权,社会福利权,教育权,信仰权,等等。 尤其我们必须着重提到的是:地方行政和司法的权力。
这个制度的重要性对西方的整个民主制度来说,犹如人的末梢神经和毛细血管对整个人体的重要作用一样。可以说,没有这种草根性的地方自治传统,西方的整个民主和法制就没有一个高度稳定和广泛的, 大众参与的基础。
它是小而灵活的。它使得当地每一位的政府的地方官员,都无可避免地被置于本地居民的直接的监督之下。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公仆”。 这些地方官员,不是由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指派任命的,而是由当地的选民以直接的选举方式产生。他有一定的任期,他不对他的上级官僚负责,恰恰相反,他对他所在的那个社区(Community),之内的选民们负责。
这样完全地方自治的行政体系, 根本不存在层层迭迭的上尊下卑的庞大的官僚系统. 腐败和贪渎也从制度上被有效地控制住了。更主要的是:它可以将任何的风险和损失,都控制在一个最低的,和最小的层面上。
以美国的行政划分为例 , 最基本的一级的行政实体是“ 城市”(CITY), 再上一级的行政单位则是“ 郡县”(COUNTY), 然后再上一级的就是“州”(STATE). 然而, 这三级的行政长官彼此间却不存在任何的隶属关系. 最小的“城市市长”(CITY MAYOR) 并不是由他上一级的长官, “县长”(COUNTY MAYOR)所任命的, 同样,县长自己也不是由他的更上一级“领导”— 州长(STATE GOVERNOR)所任命. 这些的行政职务,统统是由他们各自所在的选区内的选民们以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的. 他们只听命于他们所在的那个同样是由民选所产生的城市议会,(CITY COUNCIL)县议会 (COUNTY COUNCIL), 或者是州议会(STATE COUNCIL). 并且只对这些议会负责。 无论他们的“上级”长官权力有多大,都无权任命或解雇他们.
那怕是一个仅有上千人的小城市, 也可以在他们自主的行政范围内, 享有极大的,在行政, 税收, 教育, 信仰等各方面独立自主的权力. 举例来说, 任何一项在州或国家范围以内的公共建设项目, 如果没有得这个城市居民的投票通过的话, 那么几乎可以肯定的是: 它根本就没有任何实施的机会. 但是同样的情形若是在中国的话,那么你就会发现,中央政府的行政部门根本无须征求任何本地居民的意见。一纸简单的公文,一个粗糙的行政命令, 任何一个哪怕是再荒唐, 再错误的工程或项目, 都可以一声令下就浩浩荡荡地上马,实行. 有时候,某一个暴君短暂的心血来潮, 一个临时的冲动, 都往往会演变成一个全民族的整体悲剧。究其原因,就是因为这样的中央化的“大一统”体系,使得全体中国人有福不能共享,有难却必须同当。
就象今天的台湾问题一样,对台湾发动“统一战争”或许有某些的好处,但是这个好处,绝大多数的中国老百姓是分享不到的。但是, 如果这场战争不幸给这个民族带来了一个巨大的灭顶之灾呢?它却是每一个中国人,都无法逃脱得掉的。到时候人人有份。
西方的投资理论中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关于风险控制的基本原理, 这个原理强调投资人要坚持“投资风险分散”的原则来合理地分布自己的投资组合. 这个理论以 “一蓝的鸡蛋”做例子,当我们将100个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时候,我们就面临着一个最大程度上的风险。 因为一旦这个篮子坠地的时候, 篮子里的那全部的100个鸡蛋, 都势必将面临一个共同覆灭的危险.而风险分散的原理,则是要求将这100个鸡蛋放到100个篮子当中, 这样, 即使当中的某几个篮子因意外地掉落到地上的时候, 那么. 我们所面临的, 也仅仅是一个最小程度上的, 局部非整体上的损失。我们不会丢掉所有的那些鸡蛋。
而另一个著名的例子则是“一块玻璃”的例子. 这个故事告诉人们说,一方大块而完整的玻璃, 一旦它的一个“局部”被一个飞来的石头击中的时候, 它就必然要发生整体性的破碎。 而要防止发生这样的“因小而失大”的损失, 最好的办法就是将这快同样大小的玻璃用木条子把它分隔成许多的小块, 做成许多的小的玻璃格子, 这样,当这个大玻璃再被一块石头所击中的时候,它的破损就变成了局部和个别的,而不是整体和全部的.修复起来就不仅容易,而且成本更是低廉得多。
西方国家的这种“地区自治”的行政格局, 就完全符合了风险分散的这个原理。 她的 行政体系, 使得即使象美国这样的大国,也变成了“放在100个篮子里的鸡蛋”, 或者是一块“被划分成许多小格子的大玻璃”. 这样成熟稳定的一个地方行政结构, 使得西方社会任何一个地方性和局部性的危机或动乱, 都不太有可能演变成一个总体全局的灾难.
相反的中国就象是那个放了所有的鸡蛋篮子;和那个没有被分割的光溜溜的大玻璃。她必须小心翼翼地祈祷: 那个拧着这个沉甸甸的大篮子的家伙,不是一个象毛泽东这样的大白痴和疯子。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将这一整蓝的鸡蛋失手砸落在地上,然后还会满不在乎地瞅着满地的蛋黄在哪儿赫嗤赫嗤傻笑。
或者她必须全力以赴地提防她的这个 “大一统”漂亮玻璃, 会冷不防地被哪一个野心家或暴民的一个飞来横石给打中它的一个小小的部位。然后“呼啦”一声,整个玻璃便四散开去。 有时候,我会禁不住地理想:中国的命运, 可能和她的那个英文名字“CHINA”(瓷器)所隐喻的那种命运非常相似吧: 瓷器也和玻璃非常类似:外表上看上去虽然是那么地完整,光滑,漂亮。 可实际上呢? 一旦它在任何一个小点上, 被谁那么不小心地敲击一下, 接下去,它那四分五裂,支离破碎的下场, 就几乎就没有任何的力量可以挽救.
中国人对这种“中央化”的大一统有着完全无知的迷恋。他们甚至会列举欧洲的目前所谓的开始“走向统 一”的例子,来说明他们所主张的“大一统”的价值观是如何的放之四海而皆准. 他们企图以这个例子来说明中国要以武力“统一”台湾, 就道义来看是一种何等的“大势所趋”,是如何地名正言顺. 其实他们的根本谬误就在于, 他们完全混淆了“统一”和“联合”这两个不同的概念之间, 它们最根本的差别在那里.
明白了我们以上所叙述的西方地方自治的原则, 我们就不会把这二者混为一谈. “统一”, 就中国人所赋予这个名词的的那个政治涵义来看, 严格地说来是一种 “COMFORMITY” , 也就是强求一致或一律。而且这种政治上的强求一致是以基于武力的和不平等的吞并或占领为基础的。 通常是以一个实力较强的政权为主导, 将其他实力较小的, 军事力量较弱的国家或地区政权兼并到自己的政治统治之下, 并且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价值观和统治地位. 这里即不存在什么自愿,平等的原则. 更不存在保存地方的多元化和行政的自主性,说白了就是以大吃小,以强凌弱.
“联合” (UNITED)的原则和中国人所理解的“统一”则完全相反,它是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由许多具有共同利益的个体,国家,或是政权共同参与的, 契约形式的结合。(你不妨把它看成是一个类似于“联合国”这样的松散的联合体). 这里,不存在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一个政权对另一个政权的征服和强迫的同化. 所有参加这个联合体的成员严格说起来地位都是平等的,独立的. 完全有来去的自由. 它们在加入这个联合体的同时,完全保有自己地区或地方文化的多样性和多元性, 更重要的是,保有完全独立的行政自主和经济自治的权力。地方政治官员完全不由中央政府任命。
中国以往的历史是“统一”的历史,却不存这么一个“联合”的历史。 西方的历史上, 虽然发生过类似于拿破仑,希特勒, 斯大林式的以武力为基础的“统一”尝试。 但他们全失败了。 欧洲国家今天的结局, 最终还是走向一个在自愿和自治基础之上的, 各国家和各民族平等的,基于契约的“联合”的历史。 这个, 和我们所熟悉的那个关于“统一”的概念, 没有任何的相似之处. 企图将欧洲的这种和平的“联合”说成是一个中国人概念中的那个血淋淋的“统一”,世界上大概也只有中国的那些无知的忿青和无耻的御用文人, 才会有如此大胆的指鹿为马的勇气吧.
以30年到100年的时间,逐步走向地方自主,走向乡村城镇自治的道路, 无疑是中国将来避免大规模的行政腐败,避免因少数人的失策而给全民族带来整体浩劫,或者是避免某些局部的社会失控而演变成一场波及全局的战争或动乱而可能采取的一条最有效的举措。欧州社会过去近1000年的历史,已经向我们表明了: 这是唯一的一条可行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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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面的部分我们认为土地的私有制, 政治制度上的权力相互制衡,和一个独立的司法体系是欧洲社会不断成长和进步的, 影响至深的三大因素. 而且我们已经论述过了, 这些对后世影响至深的社会体制和结构上成就,就算是以一个比较保守的立场来估计话,都是在公元的七世纪左右形成和出现的。
到了10-12世纪这一段期间,研究西方中世纪历史的人大概都不会忽略欧州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发展, 和令人瞩目的成就:那就是所谓的西欧近代城市的兴起,和这些城市争取自由和自治的运动。这件事情, 给西欧随后600年的历史所带来的巨大的影响同样也是难以估量的。
有人可能会问了:城市的兴起,难道有这么重要吗? 中国不是从古代的时候开始就有一些世界闻名的大城市吗?例如汉唐时代的长安洛阳,宋代的卞京,元明时代的北京大都,南京,和泉州,清朝的苏州,杭州等等这些城市,人口规模和经济繁荣大概都不亚于欧州吧?为什么欧州城市的兴起就如此地重要呢?
的确,和中国的城市相比, 10-12时期西方兴起的那些自治城市中, 绝大多数就其繁华的规模,就其历史文化的知名度,或它们的人口密集的程度来看, 大概都无法和我们上面所提到的那些中国的城市相比。即使是发展到16-17世纪时,许多著名的西欧城市仍然所非常不具规模的,丑陋不堪。
然而阴错阳差的是,恰恰是欧州的这些城市的出现而带来的某些崭新的东西,使得西欧的历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伴随着这些城市的诞生所带来的那些独特的,东方中国那些城市所无法具备的新的经济,政治,文化制度,使得欧州的历史在后来的600年发展当中充满了创造力,活力和多元化。也正是由于这些的进步,东方文明和西方文明的在走向现代化的进程中,他们之间从7世纪开始的那个距离,也被更进一步地拉大了
至少在是在三件事情上,欧州的这些城市所取得的进步,是中国的所有的城市都无法望其项背的。第一是在欧州的这些城市里, 诞生了被我们称之为 “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的,一种崭新的经济制度的萌芽。西欧开始从一个落后的农业社会开始向先进而发达近代资本和工业社会过渡. 而相反的是,那个始终是沉睡在夜郎自大的美梦中的“中央大帝国”,却一直将她自己封闭在一个“闭关锁国”的小农社会之中而迟迟不能苏醒觉悟过来。
第二近代西欧城市的兴起,奠定了今天西方民主制度当中, 一个最具有“奠基石”作用的, 以地方自治为特征的,廉洁而有效的地方政府行政体系。当时的这些新兴的欧州城市,要么以赎买的发生,要么干脆就有武装暴动的方式,来和那些控制这些城市的领主或君王一刀两断,并且获得自己管理自己的一切日常事物的那个权力: 这里面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上完全的独立自主--这一切,如果按当时的中国皇帝老儿那恶狠狠的法律条文来形容的话,这就就叫“谋逆”,或 “犯上作乱”。因为这些城市居民竟敢如此大胆地要求摆脱主人的统治。在中国封建社会那绝不能被赦免的所谓十大罪恶中,这可是个叫“首恶”的欺君谋反的大罪。灭族,凌迟,五马分尸100回大概都不嫌过分。
而第三个则是那个著名的文艺复兴 - 这个我们要在下一篇文章中探讨到。这里暂且按下不表。
这三样伟大的成就, 和伟大的历史进步,非常遗憾的是,那个远在东方中国却连半点儿的皮毛都没法沾上。一问三不知。
的确,中国的封建社会, 也并不是没有出现过人口密集, 商业相当繁荣的大城市, 譬如苏州,杭州和泉州都曾经是名闻一时的大城市。西方人据说还曾经被那个传说中的马可。波罗的游记所记载的中国大城市的繁荣迷得神魂颠倒。 但为什么西方的那些城市 (主要是指12世纪意大利佛罗伦萨, 威尼斯, 和热那亚这样的城市)却能产生出资本主义, 而中国的那些规模比它们大许多的沿海城市, 却无法捷足先登呢? (或者, 即便真的城市里有所谓的“萌芽”的话, 为什么这些 “萌芽”老是病厣厣的老长不大呢?)
明清时代中国到底有没有所谓的资本主义的 “萌芽”? 我个人对这样的说法是完全无法赞同,也无法理解的. 不过, 有一点倒是可以确认的是:就算是有,咱们的这个“萌芽 ”比起人家的那个“萌芽”来,在时间上, 也要晚了整整5百年以上. 而且我也毫不犹豫地相信:要不是人家在1840年用火枪和大炮把我们的祖先给一个巴掌打醒的话,我们无论如何,连听到“资本主义”这个名词机会都不会有。
7世纪是中国封建经济文化的鼎盛时期。而当时的欧洲,则是一个经济文化上的“蛮荒时期”, 到处都留下了由于蛮族入侵而造成的废墟. 但在其后的1000年当中, 为什么欧洲社会会呈现一个不断上升发展的趋势, 而中国却会长期地停滞不前呢?为什么欧洲人出现资本主义这样的生产方式比中国早了至少500年?
把欧州资本主义兴起的原因归咎于他们地理上的优势,大概可以安抚一下许多中国人被受打击的民族自尊心。但却无法揭开一些历史的真相。简单地问一个问题就足够了:世界上的许多其他的地区的城市都要比欧州的意大利更具有优良的地理环境和便利的交通工具,比如中东,比如小亚细亚,譬如北非和阿拉伯半岛,甚至相当多的中国的沿海城市,象苏州和泉州,其地理位置也不差于意大利的那些城市,何以以上的这些城市, 竟无一有缘诞生一下所谓的“近代资本主义萌芽”呢?
我们突然发现, 原来问题的答案并不在城市规模大小, 人口的多少, 地理位置的好坏,甚至也和这些城市是否有所谓的 “商品经济”有本质的关系。关键的问题在于, 欧州的这些城市,它们在12世纪时侯,在政治, 经济和文化领域多方面所取得的那个独特的权力和地位,根本就不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国家 ,任何一个地区的的任何一个大城市所能具备的。
首先,那些城市里的市民们所拥有的人身自由的权力, 在当时的世界范围内是没有任何其他国家可以比拟的,更不用说那个专制到令人窒息的中国。 绝大多数的欧洲城市到了12-13世纪的时候都已经有了所谓 “人身保护” 或曰 “自由民”的法律. 你只要在某个城市中呆满了366天,哪怕你是个原来的身份是个农奴, 都可以无条件地获得人身自由的法律地位.
这样的所谓“自由”绝对不是空洞无物的一个承诺。城市的自由民不依附于君主和任何的封建领主. 他们可以自由迁徙。可以从事各种他们自己喜欢的职业。选择自己所喜欢的学校教育。 他们可以投票选举城市议会的官员。但却不必负担君主的各种各样差役: 譬如兵役和税赋等等。除非是有法庭的命令,他们的人身安全不受威胁和侵犯,君主或贵族领主们无权任意拘捕和监禁他们,或施以任何任意的刑罚.
反观当时在国家和宗法势力双重控制下的那些中国的百姓臣民:没有基本的人身安全,没有私有财产权,没有接受教育自由,没有找工作和从事职业的自由。。他们几乎没有任何一个做人的权力。 也谈不上有能力摆脱封建国家和宗法势力对他们身体和思想这样双重的控制。一句话,在这个完全没有人身权利和自由可言环境下,能出现西方那样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那倒真是个天方夜谭了。。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这些由自由民构成的新兴城市里,所有的和经济活动有关的一切立法。这一切都是由一个叫“城市议会”最高的权力机构来制定的。君主也好,领主也好,他们对在这些新兴城市中出现的新的经济活动- 自由贸易和自由企业,基本没有控制和干的权力。资本主义的兴起有关键性影响的那些部门:对外贸易权,航海权,税收权,金融交易权等等,都由这个由城市议会自行控制。
这样不受政府粗暴行政干预,不受君王反复无常的意志和爱好支配的自由经济体制,显然除了欧州地区以外,在世界的其他地方是看不到的。它的基础是西方普遍的私有制和基督教信仰。对于城市的经济自主,君王和中央政权基本上只能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虽然这样各自为政的地方经济会使得各个城市之间产生激烈的竞争, 好处是:它无疑地促使每一个城市都能够制定出最有效,最能促进本地经济和贸易发展的所谓“重商主义”的措施。 一个自由竞争为发展动力,以私人企业制度(Free Enterprises)为核心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当然会在这种的有利的环境底下萌芽,并且生机勃勃地发展壮大起来。
那个完全“一统化”的老大帝国,则从15-18世纪的这一短时间里,疯狂地奉行“闭关锁国”方针。商业,税收,对外贸易等等的经济活动完全由国家一手控制。地方没有任何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明清两代的“禁海令”,禁止中国沿海的任何城市和国外有任何形式的海外贸易活动, 甚至严苛到 “片板不得下海”的荒唐地步。而对于中央的这种愚蠢透顶的, 完全扼杀地方经济发展的专制主义措施,中国的那些比较发达的沿海城市,根本没有一个象欧州城市那样的,独立自主的制度和体系可以与之相对抗。
作为一个大一统的官僚体制下的中国地方城市的各级政府,他们不但不可能进行任何的抗争,相反的,他们反而会助纣为虐。变本加厉地对他们所控制的那些城市进行更加彻底的经济压榨。使那个地方经济恶化的情况更加火上加油。这里的道理十分简单:管理这些大城市的那些官吏,既然是由中央政府,或皇帝所任命,吃的是皇上的“俸禄”,那么他们当然只对“皇上”的喜好负责。他们所唯一关心的,就是那个会影响到他们未来升迁或者是丢掉乌纱帽的“皇税”与“皇粮”, 是否能如期搜刮到府。至于地方的福利和经济发展嘛, 则跟他们的政治利益没有丝毫的关系。在这样恶劣的大环境底下,任何一点有生气,有活力,有创造力的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的萌芽,都会和现行的那个腐朽的体制发生无法调和的激烈冲突,它怎么可能生存和发展呢?
中国的城市更无法和西欧城市相比的最后一个地方,就是西方城市在地方政务或行政资源上,也同样是完全的自主和独立的。前面提到的“赎买”或“暴动”经常是城市的市民取得城市政治上独立自主地位的主要手段。把原先由领主或君主所控制的权力, 变成由城市居民自己选举所产生“城市议会”的手中。 由城市议会,而不是由中央政府,来任命自己的行政官员管理和组织城市的经济,政治,乃至于军事活动。 这或许是西方城市有别于中国任何的一个城市的最鲜明的地方。
完全是由于这三个明显的优越条件,使得资本主义的萌芽在西方西方的形成和发展成为可能。而中国明清时代的那些大城市,虽然在表面上有一些和西方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类似的,零星的“商品经济”活动, 但它们的整体的地位, 在整个中央集权的政治经济的大链条上,完全不具备任何自主性和独立性。必须完全受制与那个封闭腐败的制度。即便是有这些所谓“商品经济”,最终也还是无法发展成以“自由竞争,私人经营”为特征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所谓中国的 “资本主义萌芽 ”,实际上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在中国文化的母体内还尚未发育成型的的死胎。
对比西方和东方城市地位的不同,使我们可以明白:地方经济资源和行政权力的高度“中央化”(Centralization) ,一是导致了中国社会所有可能促进社会发展的竞争机制和创造机制被完全扼杀。 二是导致了中国的地方政治和所在地居民的利益完全脱离。地方行政部门变成了不受制约的,腐败的官僚队伍。既然地方的官僚集团,无论大小都是由中央政府所指派, 而不是由当地的市民所选举产生,其后果就是冷漠的官僚主义,不择手段的搜刮与贪污腐化,成为一个成为无孔不入的洪水猛兽。在中国任何的一个地方都不能幸免。在这样的体系之下,任何具有活力的,具有开放性和创造性的思想和经济活动,都注定要被扼杀在襁褓之中。
用“大而笨拙”来形容中国的这个“中央化”的行政结构则一点都不过分。在这个完全“中央化”的地方官僚体系里, 每一个地区的官员职务的大小,都是由他的“品位”或是“级别”来决定的。清朝的“一品大员”,“七品知县“,今天的“三级处长”,“二级的部长”等等之类的建制,就是这个“大而笨拙”的官僚体系的一个基本特征。 一个低“品位”或低“级别”的地方官僚,他要负责的对象是谁呢?显然不可能是他行政区内的那些老百姓。而是他的顶头上司。他的一切:从他的福利,到他的晋升,到他的名望, 到他子孙后代的福荫都是直接地操纵在那个“品位”或“级别”比他更高一级的长官的手中。他必须开足马力来巴结讨好他的那个顶头上司。贪污腐化是他升官进爵的绝对必要的, 唯一的的手段。 无论你在上面实行什么样的“监督”和“监查”机制:譬如古代的御史,今天的纪检会什么的,都不可能对此有任何实质性的约束作用。注定要失败。
和这个高度“中央化”(CENTRALIZATION)的东方官僚体系截然相反的,便是西方11世纪以后以“本地化”(Localization)为特征的地方自治的行政体系的逐步形成与完善。- 这是一种更为廉洁也更为有效的, 完全由所在地的人们自决的地方行政管理体系
这个历史遗产,从那时候开始,一直保留到到今天。虽然西方国家在18世纪以后开始逐步地走向统一的民族国家, 但是从11世纪以来所保留下来的那个城市自治的传统,却在许多地方被保留,继承了下来。 成为今天大多数西方国家“地区自治”或“社区自治”的基础。在一个统一的民主和法制的国家里,城市把一些最重要的权力职能交给国家或联邦来管理。如征兵权和外交权等等。但同时也保留了其中相当的一部分的“大权”,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譬如,某些重要的税收权,社会福利权,教育权,信仰权,等等。 尤其我们必须着重提到的是:地方行政和司法的权力。
这个制度的重要性对西方的整个民主制度来说,犹如人的末梢神经和毛细血管对整个人体的重要作用一样。可以说,没有这种草根性的地方自治传统,西方的整个民主和法制就没有一个高度稳定和广泛的, 大众参与的基础。
它是小而灵活的。它使得当地每一位的政府的地方官员,都无可避免地被置于本地居民的直接的监督之下。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公仆”。 这些地方官员,不是由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指派任命的,而是由当地的选民以直接的选举方式产生。他有一定的任期,他不对他的上级官僚负责,恰恰相反,他对他所在的那个社区(Community),之内的选民们负责。
这样完全地方自治的行政体系, 根本不存在层层迭迭的上尊下卑的庞大的官僚系统. 腐败和贪渎也从制度上被有效地控制住了。更主要的是:它可以将任何的风险和损失,都控制在一个最低的,和最小的层面上。
以美国的行政划分为例 , 最基本的一级的行政实体是“ 城市”(CITY), 再上一级的行政单位则是“ 郡县”(COUNTY), 然后再上一级的就是“州”(STATE). 然而, 这三级的行政长官彼此间却不存在任何的隶属关系. 最小的“城市市长”(CITY MAYOR) 并不是由他上一级的长官, “县长”(COUNTY MAYOR)所任命的, 同样,县长自己也不是由他的更上一级“领导”— 州长(STATE GOVERNOR)所任命. 这些的行政职务,统统是由他们各自所在的选区内的选民们以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的. 他们只听命于他们所在的那个同样是由民选所产生的城市议会,(CITY COUNCIL)县议会 (COUNTY COUNCIL), 或者是州议会(STATE COUNCIL). 并且只对这些议会负责。 无论他们的“上级”长官权力有多大,都无权任命或解雇他们.
那怕是一个仅有上千人的小城市, 也可以在他们自主的行政范围内, 享有极大的,在行政, 税收, 教育, 信仰等各方面独立自主的权力. 举例来说, 任何一项在州或国家范围以内的公共建设项目, 如果没有得这个城市居民的投票通过的话, 那么几乎可以肯定的是: 它根本就没有任何实施的机会. 但是同样的情形若是在中国的话,那么你就会发现,中央政府的行政部门根本无须征求任何本地居民的意见。一纸简单的公文,一个粗糙的行政命令, 任何一个哪怕是再荒唐, 再错误的工程或项目, 都可以一声令下就浩浩荡荡地上马,实行. 有时候,某一个暴君短暂的心血来潮, 一个临时的冲动, 都往往会演变成一个全民族的整体悲剧。究其原因,就是因为这样的中央化的“大一统”体系,使得全体中国人有福不能共享,有难却必须同当。
就象今天的台湾问题一样,对台湾发动“统一战争”或许有某些的好处,但是这个好处,绝大多数的中国老百姓是分享不到的。但是, 如果这场战争不幸给这个民族带来了一个巨大的灭顶之灾呢?它却是每一个中国人,都无法逃脱得掉的。到时候人人有份。
西方的投资理论中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关于风险控制的基本原理, 这个原理强调投资人要坚持“投资风险分散”的原则来合理地分布自己的投资组合. 这个理论以 “一蓝的鸡蛋”做例子,当我们将100个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时候,我们就面临着一个最大程度上的风险。 因为一旦这个篮子坠地的时候, 篮子里的那全部的100个鸡蛋, 都势必将面临一个共同覆灭的危险.而风险分散的原理,则是要求将这100个鸡蛋放到100个篮子当中, 这样, 即使当中的某几个篮子因意外地掉落到地上的时候, 那么. 我们所面临的, 也仅仅是一个最小程度上的, 局部非整体上的损失。我们不会丢掉所有的那些鸡蛋。
而另一个著名的例子则是“一块玻璃”的例子. 这个故事告诉人们说,一方大块而完整的玻璃, 一旦它的一个“局部”被一个飞来的石头击中的时候, 它就必然要发生整体性的破碎。 而要防止发生这样的“因小而失大”的损失, 最好的办法就是将这快同样大小的玻璃用木条子把它分隔成许多的小块, 做成许多的小的玻璃格子, 这样,当这个大玻璃再被一块石头所击中的时候,它的破损就变成了局部和个别的,而不是整体和全部的.修复起来就不仅容易,而且成本更是低廉得多。
西方国家的这种“地区自治”的行政格局, 就完全符合了风险分散的这个原理。 她的 行政体系, 使得即使象美国这样的大国,也变成了“放在100个篮子里的鸡蛋”, 或者是一块“被划分成许多小格子的大玻璃”. 这样成熟稳定的一个地方行政结构, 使得西方社会任何一个地方性和局部性的危机或动乱, 都不太有可能演变成一个总体全局的灾难.
相反的中国就象是那个放了所有的鸡蛋篮子;和那个没有被分割的光溜溜的大玻璃。她必须小心翼翼地祈祷: 那个拧着这个沉甸甸的大篮子的家伙,不是一个象毛泽东这样的大白痴和疯子。他可以随心所欲地将这一整蓝的鸡蛋失手砸落在地上,然后还会满不在乎地瞅着满地的蛋黄在哪儿赫嗤赫嗤傻笑。
或者她必须全力以赴地提防她的这个 “大一统”漂亮玻璃, 会冷不防地被哪一个野心家或暴民的一个飞来横石给打中它的一个小小的部位。然后“呼啦”一声,整个玻璃便四散开去。 有时候,我会禁不住地理想:中国的命运, 可能和她的那个英文名字“CHINA”(瓷器)所隐喻的那种命运非常相似吧: 瓷器也和玻璃非常类似:外表上看上去虽然是那么地完整,光滑,漂亮。 可实际上呢? 一旦它在任何一个小点上, 被谁那么不小心地敲击一下, 接下去,它那四分五裂,支离破碎的下场, 就几乎就没有任何的力量可以挽救.
中国人对这种“中央化”的大一统有着完全无知的迷恋。他们甚至会列举欧洲的目前所谓的开始“走向统 一”的例子,来说明他们所主张的“大一统”的价值观是如何的放之四海而皆准. 他们企图以这个例子来说明中国要以武力“统一”台湾, 就道义来看是一种何等的“大势所趋”,是如何地名正言顺. 其实他们的根本谬误就在于, 他们完全混淆了“统一”和“联合”这两个不同的概念之间, 它们最根本的差别在那里.
明白了我们以上所叙述的西方地方自治的原则, 我们就不会把这二者混为一谈. “统一”, 就中国人所赋予这个名词的的那个政治涵义来看, 严格地说来是一种 “COMFORMITY” , 也就是强求一致或一律。而且这种政治上的强求一致是以基于武力的和不平等的吞并或占领为基础的。 通常是以一个实力较强的政权为主导, 将其他实力较小的, 军事力量较弱的国家或地区政权兼并到自己的政治统治之下, 并且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价值观和统治地位. 这里即不存在什么自愿,平等的原则. 更不存在保存地方的多元化和行政的自主性,说白了就是以大吃小,以强凌弱.
“联合” (UNITED)的原则和中国人所理解的“统一”则完全相反,它是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由许多具有共同利益的个体,国家,或是政权共同参与的, 契约形式的结合。(你不妨把它看成是一个类似于“联合国”这样的松散的联合体). 这里,不存在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一个政权对另一个政权的征服和强迫的同化. 所有参加这个联合体的成员严格说起来地位都是平等的,独立的. 完全有来去的自由. 它们在加入这个联合体的同时,完全保有自己地区或地方文化的多样性和多元性, 更重要的是,保有完全独立的行政自主和经济自治的权力。地方政治官员完全不由中央政府任命。
中国以往的历史是“统一”的历史,却不存这么一个“联合”的历史。 西方的历史上, 虽然发生过类似于拿破仑,希特勒, 斯大林式的以武力为基础的“统一”尝试。 但他们全失败了。 欧洲国家今天的结局, 最终还是走向一个在自愿和自治基础之上的, 各国家和各民族平等的,基于契约的“联合”的历史。 这个, 和我们所熟悉的那个关于“统一”的概念, 没有任何的相似之处. 企图将欧洲的这种和平的“联合”说成是一个中国人概念中的那个血淋淋的“统一”,世界上大概也只有中国的那些无知的忿青和无耻的御用文人, 才会有如此大胆的指鹿为马的勇气吧.
以30年到100年的时间,逐步走向地方自主,走向乡村城镇自治的道路, 无疑是中国将来避免大规模的行政腐败,避免因少数人的失策而给全民族带来整体浩劫,或者是避免某些局部的社会失控而演变成一场波及全局的战争或动乱而可能采取的一条最有效的举措。欧州社会过去近1000年的历史,已经向我们表明了: 这是唯一的一条可行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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