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三个基本原则是不会变的:1.不管你月供多少,永远要不少于当月贷款额产生的利息;2.“摊还期加长”永远也不会加长过amotization(据说有银行可以25年变30年);3.理论上贷款额不得超过房屋价值(注意是价值不是当初得成交价)80%(不同得贷款机构这个比例会不同)。Trigger rate初衷是为月供不少于利息设计得。80%之说是银行防止“资不抵债”风险得,就是当你付不起房贷银行收房时确保房子得价值可以cover给你得贷款。房市繁荣很多年了,多得揉脸友们都认为银行时圣母了。比如房价下跌了5%,而你自买房至今还得本金不到5%,那理论上银行随时会要求加月供。最好得情况就是renew时再加。当然房市只是小跌,市场一直看好,这种事也许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