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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跟房东去坦诚的谈谈,

看看有没有可以解决的办法. 换位想想如果房东真的需要安置父母呢?这种情况下你还愿意坚持不搬直到等它一年半载到法庭上去吗? 如果这样你把你自己定义成了什么样的人?你周围的朋友今后跟你相处会不会开始提防? 所以说世界上没有绝对正确的选择。当然房东也可能真的是个坏蛋,但他现在可完全没有错呢.

但你就要选择了: 选择走人待日后发现房东bad faith 再去法庭要回赔偿,或者选择不走在还没有能证明房东是坏蛋到时候自己先赔上生活也要等到法庭上去,如果到了法庭结果真的是房东有难处那时你会作何想? 没有老赖心理素质的人恐怕大多都会不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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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枫下觅巢 / 租了一个公寓,估计房东觉得租金低了,以父母要搬进来住为由想让我们搬家,不想现在买房子,打算看看明年年底,可能房价会降降,但是可以不搬家吗?知道屋主只是想租个更高的价格。 +2
    • 你说了算! +26
    • 在租约期内吗?
      • 租了超过一年了。
        • 房主如果真让家人住也是正当理由,除非你发现他过后又租,如果你的租金确实比市场价低不少,可以和房主协商涨一些,你也不用搬家,他也多得些钱 +15
          • 是不是正当理由, 由LTB决定,房东自己说了不算
            • 让家人住是正当理由,除非过后发现房东又出租,没问题上什么LTB,闲的,房客有疑问不代表房东就是那样想的,你怀疑不能说对方就有罪,自己先去学学租客法再发言 +8
              • 让家人住当然是正当理由,但是要能让LTB采信。LTB非常了解很多房东以自主为名赶房客,实际是为了涨房租或者卖房子。比如父母在原来的房子住的好好的,有什么必要搬到这个房子? 如果房东说没什么理由,但是我愿意,LTB不会支持房东。你如果上过庭你就知道了 +4
          • 涨租LTB有明确规定,不能胡来 +1
            • 苦逼的房东😂 +1
              • 像多伦多这样的大城市小户不可能靠出租赚钱,成本太高,除非有闲钱,down payment够高,而且政策又偏向租客,这些年都是看在房子增值的份儿上忍受各种折磨 +1
            • 是不能胡来,但是如果双方你情我愿谁也没意见,其她人也管不到 +1
              • 哪个租客愿意涨房租;即便当时同意了,之后还是可以把房主告上LTB,LTB按规定会认为涨租无效,说不定还有罚款 +1
                • 有愿意的,前提是比市场低太多,心里不安。我一个朋友的租客住了不少年,租金比当时的市价少40%,大概1500,前两年他自己提出加400,远高于当年的租金涨幅限制 +2
                  • 所以说什么事情都是先商量,不要想当然 +1
                  • 你这是一个极其少见的例子,大多数租客不喜欢看到租金上涨,就像大部分人不愿看到物价上涨,遇到那样的租客是走运,如果认为所有租客都会合作而做一些违法规定的事迟早会吃亏 +2
    • 既然这样就赶紧搬家吧。人家不想租了还赖住人家房子别扭,。如果真的暂时不想走,自己加房租试试。 +22
      • 你是屋主,P股坐的位置不同,立场不同。 +27
        • 既然你已经有主意了,还用问吗?租房是生意, 你情我愿,最好协商解决,没有必要搞的僵,山水有相逢. +16
      • 这是典型的垃圾。法制社会,要按规则走 +28
        • 法制社会就可以赖?中国人别学那些垃圾租客。 +13
          • 话都不会说,明明是垃圾房东赖 +10
      • 这是我见过最没品的回复 +63
        • 点赞量说明揉脸人的三观。 +3
          • 说明还是租客在觅巢的多。 +7
            • 太唯心。我就不是租客,但我支持走流程。既然法律规定了,为什么不用?不是都唧唧歪歪的说法制吗?怎么?不利于自己的就是违法?钻空? +7
              • 事实你们就是在建议楼主利用申诉钻空拖时间,是否道德我不评价了。 +3
    • 不可以不搬,但是有两个月时间找房。建议商量一下,谈个合适的价格。 +7
      • 你这想当然吧?什么叫不可以不?我既不是房东也不是房客。没有倾向。但我一房东朋友,在房客不付房租(自称没钱)开始,经过各种程序,法官也判了,警擦也上门了,就是各种理由的不搬。一直拖了近两年(从拒付房租算)才收回房子 +1
        • 这样的是不是极端极端个例?还有租客偷着把房东的房子卖了 拿钱跑路的。 +6
          • 从统计规律来说,是的。可这讨论的是可能性和可行性。他说“不可以不搬”明显不符合实操。
            • 是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不可以不搬,他说的符合事实,耍赖不搬的例子不是没有,那只是钻法律空子或消费别人的友善。假如楼主自己觉得房东只是想加租,完全可以获得证据后上诉租客委员会以获得赔偿。 +7
              • 如果这种情况是,“房东觉得租金低了,以父母要搬进来住为由想让租客搬家”,法律规定租客完全可以不搬。你说的是另一种情况,你又不是当事人,怎么会知道? +2
                • 我怎么不知道,“房东觉得租金低了,以父母要搬进来住为由想让租客搬家” 这事实发生了吗?没发生就说明只是租客的猜想,你硬着来要上LTB也不是不可以,但结果肯定是损人不利己。 +4
                  • 是的,走流程也要证明房东的父母没有搬进去住或住了不到一年。 +2
              • 法律规定不可以走流程?
                • 可以走,但劳民伤财费时间,看戏的不嫌热闹,当事人就烦了。
        • 法律还规定不能杀人抢劫呢。结果杀人抢劫还是有,但是是违法行为啊。法律界定不能保证没人违法。有人违法制裁不利所以你也要违法,不违好亏? +3
          • 你的意思按法律规定走流程是违法? +1
            • 不给房租不违法?
              • 行了吧,别那么浮躁。你哪只眼看到这里说楼主(房客)不付房租了? +1
                • 回的不是你盆友的例子发言吗?
                  • 我说马甲,那个是举例说明“不可以不搬”是想当然。例子说明不付房租的都能拖上的一两年。下面我没说的,你可以领会的就是“更何况象楼主这样按时交房租的”。你说“不可以不搬”是不是有点想当然? +1
        • 你是不是认为房客都应该走到法庭上才对. 换句话说,是不是你已经默认所有房客都是这个素质,都得让法庭来撵才该走? 到了法庭的都是极端案例好不好. +2
          • 其实挺佩服你这种爱抬杠的。你看清楚你回的帖子里说什么了么?有人说“不可以不”,也就是说“必须”,刚好我身边有个实实在在的案例说给他听。其实你这种动不动好无厘头恶意揣测挺讨厌的。
    • 手里要是有钱,可以买了。 +1
      • 有点早。就算不加息了,维持现在的利率和房价,就挡住了绝大部分的工薪阶层的买主。没有买主,房价涨给谁?投资的还是投机的?他们比苦逼工薪层可聪明多了,绝不会现在买入。 +1
    • 原则上以这种理由收回的物业一年之内不能再出租,如果你同意搬走,业主要支付你一个月租金作为补偿,若发现其一年内继续出租可以向LTB申请要求额外补偿 +15
      • 你的回答会confuse 很多人:房主撒谎收回物业房主再出租,需补偿前被赶出的房克合理,但屋主收回自住,只要提前一两个月通知,屋主不需要补偿房客。打官司屋主也不会输 +5
        • 提前60天发N12和至少1个月赔偿,是法律规定的 +5
        • 需要补偿一个月租金 +5

          撒谎收回再租就不是补偿一个月那么简单了
          • 又仔细读了一遍N12程序,给租户发出N12要求比截止期早60天,但这60天租户仍然必须正常付租金。当初签的lease一般都是预付首月和最后一个月租金吧?当然租户只需付倒数第二个月就可以了,因为最后月已经付过了,这个免除一个月租金说法confuse人 +1
            • 不是免除一个月,是最后租客走的时候补偿一个月,概念不一样,没有人说免除一个月 +1
        • 建议业主都好好读一下相关法律知识,不要为无知买单
        • 需要,任何理由,都要补一个月,除非房东可以帮房客找到同样价格同样好的,房客也接受的出租房。 +2
      • 昨天不是有人贴,房东被罚3万多元。
    • 主动加点钱,双方都好啊。 +7
    • 房东要提前60天给你发N12, 至少给你一个月赔偿,你搬出去后,房东家人必须入住一年不能出租,不然你都可以告他索赔。如果你就是不想搬,那双方就走LTB渠道了 +21
      • 这个标准回答,你住在里面你最大,搬家和租房损失一定要要回来的, +12
      • 这个比较全面。楼主可以说一声想住哪里?这个论坛太多有人有房了。 +1
      • 说得不错,即便上庭,房东要想赢的难度也是很大的,除非他的父母真的要搬进来,房东要向法庭证明他是acting in good faith.就这个案例,房东要说明他父母为什么不能住在原来地方 +7
        • 他不需要证明。是房客要证明他act in bad faith. +4
          • 误导。 +2
            Section 48(1) of the RTA permits the landlord to give notice of termination to a tenant if the landlord, in good faith, requires the unit for residential occupation for a period of at least one year by the landlord, a specified family member or a caregiver. This notice is often referred to as a "N12 notice".
            • 理解他吧,这里很多象他这样(包括我自己)一知半解,主观臆测发言的。不管谁有举证义务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走流程,不走流程,举证了给谁看?可一走流程就被他定义为刁民,违法。呵呵 +2
              • 你看看原文You do not have to move out if you disagree with what the landlord has put in this notice. However, the landlord can apply to the LTB to evict you. The LTB will schedule a hearing where you can explain why you disagree.
            • Notice就是通知。就是通知你一下,不是征求你同意。上庭是因为租客收了N12不搬。房东file L2驱逐。才有hearing.房客需要解释不搬的原因。 +2
              原文You do not have to move out if you disagree with what the landlord has put in this notice. However, the landlord can apply to the LTB to evict you. The LTB will schedule a hearing where you can explain why you disagree.
              • 再说一遍,你这是在误导,对房东来说,自主的官司是难度较大的。那些想自住但又不得不上庭的房东要是轻信了你的话会栽大跟头,房东各方面的材料要准备非常充分,要说服法庭。房客不需要做什么,按时交租即可 +3
                • 我贴的是官方文本。LTB是不是误导我不知道。真实自住是合法正当的理由。慢慢走程序呗。按时交租房东急啥?难度大,真实需求的话,看对谁了。你的意思是自己去难度大,要请个paralegal? 你是paralega吗l?上过几次?输了赢了? +1
      • 回答得好
    • 跟房东说现在冬天没地方搬,让他/她走程序。 +7
    • 不想搬的话,可以和房东上LTB hearing. 现在排期时间挺长的 +4
      • 走hearing的话,房东绝对傻眼,对他非常不利。应该教育一下这样的房东。 +12
        • 房东真的要自住,LTB会支持。只是现在坏租客多,排期时间长 +7
          • 坏租客远远没有黑房东多。:) +12
    • 读第16页。 +5
      If the tenant believes the landlord gave the notice in bad faith (e.g. the landlord rents the unit to someone else or advertises it for sale or for rent), they can file a T5: Tenant Application – Landlord Gave a Notice of Termination in Bad Faith
    • 这里一直是房东委屈 终于碰到一个委屈的租客了😀 +8
    • 看看这个案例 +2
    • 不要害怕,有理有据的让房东走程序,租客也是人,只要按时交租,房东认为低了,当初为啥租给你?咱孩子前年疫情租的summer job房子,一天也没有住过,还不是老老实实交了4个月房租,没见房东说你不用交了,在这里一切按规矩来,别害怕 +22
      • 房东给的理由可不是嫌租金低。 +6
        • 管它啥理由,按规矩走,上面的不是都写得很清楚吗?如果真是自己住,也需要按程序来 +4
          • 我可没说不安程序来,大家心平气和就行。 +4
            • 对,双方都要心平气和,也没必要把剑怒张的。只要走程序,按部就班的来就好了。房东和租客都好好读读条列,这样大家就会知道是啥程序了 +2
      • 这个房客哪里有据? +2
    • 非常感谢大家的建议,确实挺突然的,尤其现在是冬天,又很快过节,弄的连节都要过不好了。谢谢大家 +2
      • 相互理解,你也不要烦恼,按程序来,自己先去读读条列,知道自己的权益,然后和房东书面联系,这边做事,你着急也是急不来的。 +2
      • 对房东来说,冬天最不容易找到租客,现在去找房子租最容易砍价。 +3
      • 听大家的劝,慢慢走程序吧。等有结果了,也到明年底了,你估计也买房了。
      • 为什么不跟房东去坦诚的谈谈, +3
        看看有没有可以解决的办法. 换位想想如果房东真的需要安置父母呢?这种情况下你还愿意坚持不搬直到等它一年半载到法庭上去吗? 如果这样你把你自己定义成了什么样的人?你周围的朋友今后跟你相处会不会开始提防? 所以说世界上没有绝对正确的选择。当然房东也可能真的是个坏蛋,但他现在可完全没有错呢.

        但你就要选择了: 选择走人待日后发现房东bad faith 再去法庭要回赔偿,或者选择不走在还没有能证明房东是坏蛋到时候自己先赔上生活也要等到法庭上去,如果到了法庭结果真的是房东有难处那时你会作何想? 没有老赖心理素质的人恐怕大多都会不安吧.
    • 恭喜你, +19
      你已经成为加拿大官方力挺的大老爷了,拥有无限的荣耀和权利。如果你想借助这个机会享受一把,可以告诉房东走LTB程序,大约9-10个月的时间,你搬离之后仍旧可以回来监督房东一年内不能出租,但换来的是一个房东几年的郁闷和对加拿大体制无限的痛恨。你可以选择放弃使用这个特权,和房东商议一下来解决。
      • 如果房东同意了,是不是就证明了自己是拿一个借口变相想涨租金?房东会同意吗?这个不是设置陷阱吗
        • 在LTB的照顾下,你是如来佛,房东是孙猴子,孙猴子永远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不管房东真心想干啥,你也不需要猜测房东到底想干嘛,能控制局面的是你,就看你的态度了 +4
        • 他不同意还能怎么着?只要你不同意,他就只有走程序一条路。
          • 不同意其实就是违法了。只不过违法制裁来的比较慢。建议好好学习一下程序。 +2
            • 不想和你抬杠,就想张张见识。你能不能给大家举几个房客“违法制裁”的例子?注意是按时付房租的租客。因为这里讨论的是按时付房租,但先走流程不按房东要求搬走。 +2
              • 行。没有鼓励不交租又不搬。只要交租,程序走得慢点,房东也不急的,慢慢走呗。是吧?
                • 大周末的,就咱俩有闲在这抬杠。对的,这个楼的主流风向就是这样。 +1
                  • 对。还是出去走走。回见。周末愉快
        • 现在房东是按政策来的,如果租客也按政策来的话应该先搬走然后监督房东是否让父母住进来还是又出租了,如果又出租了房客可以去法庭讨要赔偿. 而不是仅凭猜测就赖着不走,法律现在偏袒租客,但并不说明租客正确,只是受到了偏袒而已. +10
          • 租客先搬走不算走程序。
      • 赞!!!!!!这个答复够专业,租客必读 +3
      • 租客要先知道自己的权力,看链接
    • 你租金比市场价低很多么?如果是的话,你可以问他能不能涨点,你继续住,如果你不愿意多付钱,理论上可以赖着不走,然后双方开始走法律程序。中国人房东么?那估计很快我们就能在rolia上看到房东发帖子了。 +1
      • 刚租了一年,按道理和市场价格差别很小 +6
    • 你可以盯着这个房子,如果一年内他又出租了,你可以告他。 不管是房东还是房客,想耍小聪明占小便宜的总是要付出代价。 +11
    • 如果没有信心,相似价格找到相似的,也可以counter offer 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涨价的房租啊。
      • 但凡有点脑子的房东都不会同意这么干,干了不明白告诉房客是想涨房租吗?回头房客拿着当证据咋整? +1
    • 再次感谢大家热心的帮助和各种链接,很有用,谢谢
    • 房东是华人吗?没准就在这里。
      • 在这里也挺好,知道应该公平对待租客,特别是按时交租好租客。 +3
        • 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公平的,但公平在哪里?比市场价低10-15%大概是一个公平的价格,因为找新租客也要这个成本。 +1
          • 公平首先守法,不要想那些歪门邪道。 +10
    • 其实完全看双方怎么想,咱孩子租了一间低于市场价差不多30%靠湖边的condo,房东人超级佛性,超过一年后一分钱房租没涨,也许是遇到好房东了😃反正看孩子的意思现在暂时住着,看看市场行情再决定要不要自己买房😂
      • 房东不差钱。 +2
    • 换位思考,利率从1.3到5.9, 房东每个月租给你亏钱很多 +2
      • 投资风险,房东得利时也没房客什么事。 +20
        • 没义务永远养着房客吧。被银行拍卖,照样要搬走 +2
          • 不都是说是房客给房东供房的吗?怎么成房东养房客了呢? +7
            • 现在租金COVER不了,都是亏钱的 +2
              • 那赢钱的时候呢?有没有分点给房客? +8
                • 都是生意,谁也不养谁。 +5
                  • 就是嘛,在商言商,房东说父母要住,房客不服气,那就按规矩来,走程序,谁也不欠谁的。 +3
                • 好意思吗,租客是祖宗还要每年给分红? +3
                  • 可是房客也得有保护啊。不能房东想出租房的时候就低价招徕,看到租房市场好了就觉得自己吃亏了。法律在那,不服就走程序。对双方都好。 +3
                    • 父母住他必须走。要大幅涨租,他可以不同意。 +1
                      • 谁知道是不是借口呢?不互信的情况下就走程序呗。
                        • 不互信可以沟通。沟通不好就走程序呗。走的是驱逐程序。驱逐成功公开publish。驱逐不成功就继续住呗。
                          • 这个驱逐是no-fault eviction,与不付房租的驱逐不一样的,如果LTB判该搬,租客按时搬了就行。 +1
                      • 据统计, +4
                        很多自主是假的,真实目的是为了涨房租和卖房。租客不愿走,多半是给的钱不够多。一个150万的房子,有租客的大概会便宜10万,房东可以掂量下这笔账怎么算。上庭的时候,房东需要证明自己 acting in good faith, 如果要给父母住,需要说明为什么原来的地方为什么不能住了。对房东来说,自主的官司不好打
      • 这个不能成为涨房租的理由,租金涨幅有规定,除非这房是2018年11月15号后新出租的。所以说投资有风险 +1
      • 换位思考?Just a Joke
        • 嗯,这世道,只能穷人(租客)换位思考富人(房东)。富人囤房炒房时咋不换位思考一下? +4
          • 这里房东很多是穷人,家里家具破破烂烂,省吃俭用都不去超市买菜了,家里种菜挤出来首期借钱买出租房 +2
            • 也对。我认识的多房户至少有一半是这样的。
      • 这个理由站不住脚。难道利率降低时给降房租吗? +1
    • 既不搬走,也不涨租,根本不理,正常付房租,让房东去LTB走程序去吧。正常处理拖拖拉拉也得快一年,到时候你也该买房了。 +4
    • 为什么上面没人讨论房东的理由是真实的可能性?假设确实是房东的父母要搬进来住,上面那些评论是不是更多在鼓励LZ成为一个传说中的刁房客?注意,LZ说了,才租了一年,房租和市场价相差不大,也就是说,房东的理由很可能是真实的。 +18
      从本贴回帖可以看出来,其实刁民无处不在。
      • 刁民很多,肉联特色。 +7
        • 房东是刁民还是房客是刁民?想清楚再说,别匿名。揉脸特色是年薪百万,都是房东。懂?
          • 房客是刁民 +4
            • 不觉得这个租客是刁民。也不觉得租客有什么道德瑕疵。按时按合同按法律支付足额租金该房客已经做到了。其他的分歧,各方都应该经历程序去表达诉求。这是法律赋予双方的权力。在法律的框架下解决最合理。 +1
      • 都有可能,老中租房的不多
      • 这个帖子我点进来看了大概有10几遍 学习一下。鼓励正常人变刁房客。 +8
        • 你就是看100遍大概也看不明白,楼主明显就是不信房东说的,来问怎么办。 +3
        • 大多数人都是主张意见不统一时走法律程序有什么问题吗?房东如果因为自己原因想结束租赁关系,找房客好好商量,无非就是钱上的妥协,如果免几个月房租这类的给足了利益,相信事情不难解决。 +1
      • 原来以为肉脸平均年薪40W, 来到 枫下觅巢 看大家发言才知道,肉友中还没上车的租客--潜在买家还真不少,如此多持币待购的同胞在等待时机明年入场,看来房事大跌还真不容易发生 +2
      • 也不要这么偏激。都是建议守法走程序的,咋就刁房客了?说好的法制呢?房东说啥就是啥就是好房客?你判断刁房客的方法跟楼主判断刁房东的没啥本质区别,都是以己度人。 +5
        • 在我看来,滥用法律程序(建议走LTB拖时间)的就是建议做刁房客。注意,刁房客不一定是违法房客。那些新闻里的悲情房东面对的很多都是知法守法但滥用法的刁房客。引申开来,那些住豪宅领救济的也是,完全守法,相信你肯定赞成支持、也许还身体力行。 +10
          • 是房东先有刁房东的嫌疑,楼主想寻求正常途径,哪里有滥用法律程序了? +4
            • 我没说LZ吧,我说的是上面那些建议走LTB拖时间的。而正常途径是什么?难道不是要房东支付1个月补偿走人么?如果有兴趣,LZ可以跟踪一年,如果抓住房东问题,可以打官司要求更多补偿。依我看来,这才是正常途径,动不动就走LTB,不是正常途径。 +9
              • 楼主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房东因为觉得租金低了,故意找出父母要自住的理由。房东贪婪在先。你是大冬天过过节了让房客找房搬家,还让房客追踪房东一年,发现房东有问题再去起诉,还不知道要多久,谁有那个时间精力。这不变成房东掌握了主动权之后,房东拖时间了吗? +2
                • LZ也是说估计房东觉得租低了。 +3
                • “估计房东觉得租金低了”,不知道你对“估计”是怎么理解的。不管如何,没有证据前,都是臆测。如果你认为臆测比证据更有意义,那就没什么好讨论的了。而所谓跟踪一年,并不需要天天去看,隔几个月去观察一下就足够了。 +8
              • 法律是保护协议双方的,如果租客有理由不搬或就是不想搬,那就只能找LTB仲裁了 +3
                • 有理由不搬或就是不想搬,而选择LTB,这只是拖延的办法,虽不违法,但从道德角度讲,(我个人认为)并不道德,和东西用了几年再退货没什么区别。事实上,最终这些成本都转嫁到其他房客、房东及普通纳税人身上,因为LTB是靠税款支撑的。 +9
                  • 想的有点简单,凡事都有正反面,房东合适了,房客不一定合适,比如你以为父母住是正当理由,但房客说孩子不想转学在法官看来也可能是正当理由,当然遇到这种事情最好双方协商解决,能让双方都满意才能有deal,不能简单拿道德说事,毕竟双方有利益冲突 +5
                    • 你是个明理人,这里好多人都只站自己角度,没考虑对方。当事人双方为自己争取权益都没错。 +2
                • 法律规定就是房东直系亲属要住,给60天通知,房客客必须搬。不搬的话房东上LTB是申请驱逐程序。这个耗时比较长。确实有无赖利用这一点。 +5
                  房客不被驱逐的唯一理由就是证明房东不是真要住,act in bad faith,他能证明吗?走程序走程序大家知道程序是啥吗?不惜被驱逐坏名声?如果房东在房客搬走后,又出租,这时候房客有权上LTB走程序索赔。
                  • 个人理解这个不叫违法,租客也有权利通过LTB hearing,来达成个双方能接受的协议。 +2
                    • 租客不理不睬不搬就是违法。他有权利file T5,指控并证明房东act in bad faith,不是真心要住,房东也要应诉。让房东走程序就是驱逐程序。指控房东是房客走程序。房东真要自住的情况房东该做的补偿都是有明确规定的,最多协商多给一些时间找房,其他没啥好协商的 +2
                      去看看act或者LTB说明呗。
                      • 我没理解错的话,T5是搬出后发现问题告房东的程序,在收到N12后,租客也有权利等待,在LTB hearing时,提出证据和要求,同时房东也要证明搬入 act in good faith. 确实像这个帖主就是希望再住一段时间,双方能协商最好。
                      • 误导。你这是自己欺骗自己。n12 form 上明确标明房客收到n12 后可以不搬,等着上庭,由ltb裁决 +3
                        • 房东file L2 evict就有hearing. 上庭应诉就不是不理不睬了。上庭去解释为啥不搬呗。
          • 网红律师罗翔说过一句话,法律是对人们最低的道德要求,如果某人标榜自己遵纪守法,此人也有可能是一个人渣。那些悲情房东的故事之所以能成为新闻 就是因为遵纪守法的人渣租客是整个社会群体的极少极少部分。 +7
            • 一粒老鼠屎的谚语听说过吧。事实上,刁租客(不是人渣租客)比例还不少,有的是主动变刁,有的是被动变刁(就是没钱付房租,但有钱干别的),而政府在这个领域采取计划经济的管理方式,增设各种关卡,助长了刁租客的底气,进一步促进了刁房东的产生。 +10
              • 房客房东法就是一个不平等法律。过度保护租客,导致有的单亲妈妈自愿交1年房租 战战兢兢可怜巴巴的房东都不敢接受。 +5
                • 没办法,是政府造成了房东房客的矛盾,像这种租客,你必须把最后打官司的所有损失计算在成本内。 +3
          • 加拿大的体制就造成了这个问题,
            与个人无关,房东也有好的也有不好的,房客也是。一定要收拾赖房客和坏房东,这是我们每个人的职责。我是房东,但我更愿意帮助好房客,本楼房客不想冬天搬家,应该宽容一段时间,我部分支持他,如果房东的确需要房子非常紧急,我觉得和房客商量一下共同面对解决
            • 没错,房东房客好好商量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现在LZ还是正常房客,在没有确切证据前,房东也是正常房东。上面出主意的,很多都是假设房东是坏的,基于这种假设来出主意,最终就是正常房客变成刁房客,正常房东变成刁房东。 +9
              • 我感觉房东也不是坏房东,才住一年,房租基本没有涨,但父母自住紧急性不那么大,宽容几个月是可以的,如果房东执意立马进来会让人怀疑有动机 +1
                • 怀疑是可以随便怀疑的,但如果仅仅因为怀疑,就选择走LTB,那么LTB永远会很忙,整个租赁市场的成本,也会越来越高昂,类似劣币驱逐良币吧。 +3
                  • 这不就要房东房客好好谈谈把各自计划给说说吗, +1
                    房客目前不想冬天搬家,房东想家人住进来,看那个紧迫,看看能否协商,好房东好房客怎么做都容易。LTB,法庭永远都很忙,医生永远都短缺,好职位永远都没有,这与租赁成本一点关系也没有,通货膨胀不是市场鼓捣出来的,是政府鼓捣出来的
                    • 所有纳税人出钱的机构越来越忙、越来越多,都会导致社会成本越来越高。而LTB就会直接影响租赁市场。你不会认为越来越多的刁房客对房东的心理价位一定影响都没有吧?而利率,会高也会低。 +1
                      • 体制和经济环境造成的,个人再努力基本不起大作用,就算肉联所有房东房客都做好房东好房客也不会影响赖房客的数量 +1
                        • 肉联所有房东房客都做好房东好房客也不会影响赖房客的数量,但肉联所有房东房客都不做好房东好房客就会增加赖房客的数量,对不对? +1
                          • 大的方面,上面的政策决定了下面的行为,上面是体制,下面是人性,自私的人性得靠好的体制来约束规范。所有有利益冲突得人觉得这住房政策好吗?
                            • 加拿大的政策够保护租客的了,这贴讨论的其实都不是法律问题,而是道德,如果房东真如楼主所说租了一年就想赶人加租,那是房东没道德,没证据之前建议楼主靠拖时间耍赖的也没道德。 +1
                              • 你这完全是只站在房东的立场说话,就算房东有正当理由拿回自住,难道租客就不能有正当理由在房东规定的时间内搬不了吗,为什么就认为租客不能在房东规定的时间内搬走一定是耍赖呢 +3
                                • 看清楚我的贴 - “房东真如楼主所说租了一年就想赶人加租,那是房东没道德”,租客可以有正当理由暂时不搬,但应该是跟房东协商征得同意(因为合同已到期了),故意搞上诉拖时间就是不道德。
                                  • 难道你真不知道民居租房合同没有到期一说,就算签一年合约,一年后自动变成month by month,只要租客交房租你就赶不走
                                    • “一年后自动变成month by month” 不叫到期?那为啥法律规定一年后房东可以以自住为由收回房子呢?“只要租客交房租你就赶不走” 是哪个国家的法律?
                                      • 以自住理由可以收回出租房,正是这里讨论的,只是这种情况租客由于某些原因不一定能在房主规定的时间内搬出,跟不交房租也不搬走有本质区别,不用上升到道德层面
                                        • 那就是有到期一说咯,而且到了期交租照样请走。 +2
                              • 加拿大不能谈道德,只有法律,所以加拿大骗子满嘴谎言的比比皆是,法庭上就是比谁撒谎厉害,反正撒谎也无罪 +1
                                • 加拿大人以前一直很讲道德,现在不讲道德的人来的多了才这样,各自对号入座吧。
                                  • 以前民风纯朴,生活简单有趣,我去小镇生活过,这种生活无比放松,到了多伦多除了钱多点一切都是那么糟,贪财的人太多了造成的
                                    • 哪个国家的大城市都一样,但不表明我应该去学不道德的东西。 +1
                                      • 你不学可以啊,很多人都不学,那就自己做个好房东,让别人去做坏房东吧
                                    •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过去西方人(加拿大)生活压力小,一个人在工厂工作就能有车有房养活一家人,工厂的产品可以卖到发展中国家,赚钱高额利润,发展中国家是为发达国家打工。现在是要面对发展中国家竞争了 +1
                                      • 过去平均一家人4-5口住1000多平方米的房子其乐融融,现在房子总面积是以前的3-4倍了还是不够住,人心不足蛇吞象,人人都想通过投资赚取大量的金钱,不劳而获,最后只能是无边的通货膨胀和压力下的扭曲的心灵
                      • LTB都那么忙了。加楼主一个case也不会更忙。市场行为就不要对双方进行道德绑架。如果能协商最好。不能,也只有走程序了。 +1
                        • 这个也能说是市场行为?你再找几个其它的市场有如此类似行为的出来看看?讲究点道德就是道德绑架,那还讲什么道德? +5
                          • 这件事里房东房客都有自己的理由,走LTB仲裁没有谁不道德吧 +3
                            • 换个场景,你租用一个东西,现在拥有者自己需要想要收回,而你还想继续用,不愿交回,于是想办法拖延,不在乎损害拥有者自身的利益。你说道不道德吧。 +6
                              • 政治博弈。政府面临住房危机,选票问题,肯定要在很大程度上站在租户这一边。安省不算左的,看看纽约,旧金山
                                • 没错,本质上是靠损害“有产”阶级来安抚“无产”阶级。那么LZ是“无产”阶级么?最终很多“无产”阶级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滥用法律程序。 +2
                                  • 所以我劝多伦多的房东学会感恩 ,几点理由 1. 政府还不算太左,疫情期间免房租和大面积欠租的事情没发生 2. 投资房收益的50%交税,而不是75%或者100% 3. 多伦多的房市长期看是涨的,房东都是既得利益者 +3
                                    • 你愣要说政府没直接没收投资房、没有对其课以重税就应该感恩,感恩谁?还有什么事情是不需要感恩的么?能活着就应该感恩了吧? +1
                                      • 意思是房东要学会调节自己的心态,做生意有赚有亏,人生不易,对他人宽容,就是对自己宽容 +4
                                        • LZ房东没采取任何过激手段吧?按现在的情况,是不是应该说“房客要学会调节自己的心态,不要老是一种能占便宜就占便宜的心态,人生不易,对他人宽容(其实没对房东宽容),就是对自己宽容”? +5
                                          • 在这个case里,房客并没有占便宜。他愿意按合同付房租。
                                            • “宽容”应该怎么解释?体量房东的难处算不算? +1
                                            • 合同结束了,人家要收回自住你赖着不走拖时间就是占便宜钻法律空子浪费纳税人的资源。 +1
                                              • 房东用法律允许的理由就不需要证实?房客同样用法律来应对就是钻空子?房东有房东收房的理由,房客有房客不能搬的理由,大家的理由都值得尊重,到底谁的理由最在理呢?理性点看,走程序很公平。 +2
                                              • 你也是老id了, +3
                                                但显然对让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有很大的误解:The end of a fixed term tenancy or lease does not mean that the tenant has to move out or sign a renewal or a new lease in order to stay.

                                                The lease is renewed automatically on a month-to-month basis (if the rent is paid monthly) or week-to-week basis (if rent is paid weekly). This means the landlord and tenant do not have to sign a new fixed-term lease when the term of the lease runs out. All the rules of the former lease will still apply to the landlord and tenant.
                                              • 房客有房客不能搬的理由,确实值得尊重,同时欢迎今后一年监控原房子的居住情况,我说的是鼓励别人用走程序拖时间的不值得尊重,是耍赖。
                              • 租赁者也有利益呀,如果没有明确回收日(租房就是这种情况),租赁者当然可以要求继续租用直到自己想还为止,物主想收回只有和租赁者协商,否则只能由第三方裁定 +2
                                • 下面回了类似的,需要考虑的是,为什么非商业租房就不能有明确回收日?为什么商业租房就可以有明确回收日?区别对待同样性质的合同是为什么? +2
                                  • 个人认为,租房住是生活必需的,属人权,所以要特别保护;而商业出租是生意,不算人权,所以到期合同终止,需要重新签约 +2
                                    • 有房住是生活必须,而不仅仅是租房住,如果是因为属于人权,因此需要特别保护,所以贷款不还房主应该也有特殊法律机构来保护或者拖延银行封房,对不对?有没有? +2
                                      • 当初出租房子时就已经把这个居住条件转给了租客,从这个意义讲现在的租客应该更有优先权。 贷款不还对应的应该是不付租金,显然不是现在讨论的问题 +4
                                        • 是你定义住房权是“人权,所以要特别保护”啊,难道和银行打交道的时候,人权就不是人权,就不需要保护了? +2
                                          • 你不还房贷,银行找你麻烦,就像租客不付房租,你也可以去申请驱逐房客,肯定没问题。只要你付房贷,银行不能随便找理由收房子。现在是房东想改变租约收回房子,租客有权利搬走,或走仲裁,只要你能证明你acting in good faith, LTB也会同意,判租客搬。 +1
                                            • 我的重点是,你不还房贷的时候,有没有类似LTB这样的机构因为“住房是人权”来让你拖个1年半载的(还可以继续不还房贷,只要最后一刻前--也许是2年后--还清就啥事都没有了),为什么没有?和LZ案例无关。 +1
                                              • LTB排期长是这两年才这样吧,以前不用这么久.疫情期间,好像也有房贷推迟的政策吧
                                              • /*你的帖不让再reply了*/现在还有么?LTB不增加人手的话,排期只会越来越长。在房东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没见这贴有多少建议去折腾LTB的么,貌似包括你。还能期待多少case不去走LTB? +1
                                              • 报歉,我没鼓励任何人做任何事,也没说这个房东要求不合理, 这名租客来这里问,相信他也是有他的难处。我只是说的我了解的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就这样吧,我也不再回复了,我不能回复您上面的发言,就回这里吧。谢谢。 +2
                                          • 看来你喜欢较真儿,人权并不表示你可以为所欲为,不交房租等同于租客自动放弃居住权力,跟房主要求租客放弃居住权力有本质区别,这样可以理解吗 +2
                                            • 重点在于,不交房租,同样需要走LTB的漫长程序,才有可能赶人,而且房客只要在最后期限前缴清,屁事没有,房东还要出登记费。欠房贷能这么玩么?LTB真的是为了人权么?理解了么? +1
                                            • 你的帖子回不了,帖在这里,欠房贷银行也不是马上就把房子收回,就算欠地税,city也不是立刻就拍卖房产 +2
                                            • 看上去rolia调整了回帖深度。不能理解你的比较,重点在于,类比LTB,有欠房贷的人能免费享受的法律机构来帮助拖延时间么?欠房贷的能在最后期限前再次要求申诉,继续拖延么?
                              • 上面有网友回答你了,就是租户也有权利,尤其是按时交租的租客。感觉这里很多人认为房东是房主,所以权利比租客大,在你把签了约出租后,租客跟你有一样的权利 +2
                                • 那你再说说商业租房是不是这种情况?为什么? +1
                              • 如果是房子,不愿交还是道德的,因为房子租约到期缺省是续租。如果是滑雪板就是不道德,因为滑雪板租约到期缺省是交还。所以不同的东西判断是不一样的 +1
                                • 那么所谓“缺省”是哪来的?是自然产生的,还是政府强制的?房东有权利不要、取消这个“缺省”么?也就是说,这到底是“缺省”还是强制?道德,一向是在基本的法律之上的东西。 +1
                                  • 缺省有的是法律,有的是约定俗成。长租房到期自动续租就是法律 +1
                                    • 那么在有这个法律之前的约定俗成是什么呢?为什么会有这个法律呢? +1
                                  • 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RTA) 规定的,ltb的链接有说明:You can do nothing and your fixed term tenancy agreement will automatically convert to a monthly, weekly, or daily tenancy. You don't have to move out. +3
      • 房东的父母真要搬进来住,提供证据给租客,不是很容易吗?正常做生意,沟通很重要,更何况是租客是长年的客户。从楼主描述上看,房东问题比较大。 +2
        • 房客没有能力判断证据,从保护自己出发,最好的选择是和房东谈出个合理的赔偿金,走人,坚决不签N11, 搜集证据,一年后回来看情况 +1
          • 嗯,既守法,又符合大部分人的价值观。不过,气量象我这样比较不大的,都认为报仇不过夜。当然前提是房东真的玩涨租。问题是不走流程,房客咋知道房东真的想自住?走流程就是求真的过程。尽管大部分房客嫌麻烦不这么干。
            • 房客要找新的房子,要搬家,要适应新的环境,租金还要涨一大截,这个麻不麻烦?相反的,花几个小时上庭,即可戳破很大比例的假自住, 房东就消停了。如果lbt判决要搬,再搬不迟。 +1
      • 如果是真的话肯定能有解决办法,比如免几个月房租之类的然后好好商量,大多数人应该能理解。
      • 我也感觉很悲哀,不明白为啥都往法庭上面想. 这个租客自己也得多想想:这些劝你去法庭的人他们自己在同样情况下会去吗? 不是职业老赖的话这一年半载的心理承受久会把生活质量降低很多. +1
        • 按法律行事,继续按时付租金,正常生活,正常走程序,为什么你会觉得悲哀?房客的权利也是权利。压力在房东那边。 +1
    • 公寓去年到现在租金市场价每个月涨了300元
      • 你这河开的。算少点,一月份到现在11个月,每个月涨300,也就是11个月涨了3300,那么没涨之前是多少?假设2000吧,也就是去年底的2000到现在可以租5300,你找个例子来。 +4
        • 他的意思应该是说总共涨了300. +2
        • 哈哈哈。月租涨了$300!
          • 2房去年2400.今年3400 爱信不信
            • 你的意思真的是每个月300啊?!这个我也信。
        • 楼主是公寓,一房去年1900,现在2300多的是
          • 这叫月租涨了300。但是,你知道正常情况下的另寻租客的成本么? +2
      • 把房客惹急了抗租,房东连亏几个月租金不是更惨吗?把一个好房客赶跑了,谁知道下一个房客是什么人品呢。
        • 你的理论就是,现在的房客还不是最刁的(假设房客已经选择走LTB程序拖时间,否则也没这事),后面的房客可能更刁,所以房东自己去另外租房给父母住(假设房东的需求是真实的)。你觉得你在鼓励什么? +3
          • 在不互信的情况下,一起经过LTB程序,房客按时付租金, 房东也能收回房子,对双方其实也是一个保护。房东出租房子要有一定的风险预期,像楼主这样希望按时付租并跟着程序走的行为对房东来说甚至不算什么较大风险。 +3
            • LTB虽然号称保护双方利益,真正保护的是谁也不用多说了。跟着程序走,就是忽视忽略房东的合理利益。 +1
              • 不出租就没有这个保护谁的问题了。吃得咸鱼抵得渴(比喻要做某事就要勇于承担某事所带来的各种风险或后果)。 +3
                • 做生意当然要考虑风险问题,但注意了,正式的合同上,经常会提到政策方面的不可抗力,为什么? +2
        • 欠租的官司对房东来说是比较轻松的。如果房客不欠租,想让人签n11,几个月的房租是起步价 +1
          • 只是心里上的轻松,体力上,精神上和时间上很累人的。我有两个房东朋友因为收不到租上法庭的,没有一个是一年内解决的。其中一个欠的两年房租到现在(判了快一年了)还没收回来。两个字:没钱
            • 轻松当然是相对的, +1
              是相对于自住官司等。你朋友碰到的这位更像是职业租客,那是很悲催。一般来说,房客该月欠租,房东
              应该在3天内发出n4,同时即刻向ltb申请驱逐。必要的时候聘请paralegal,这样较有机会在6至8个月将房客驱逐。通常
              房租就不要指望能收回了,能做的只是减少损失。让房客欠租长达两年还是比较少的,可能有我们不了解的因素
    • 如果法庭判了并执行,小心信用 +3
      • 这不是欠租,和信用记录无关 +5
    • 可以同意,但是明确告诉房东如果再租出去就去投诉她们。 +2
      • 你想想房东能舍得让爹妈住一年没有房租收入? +2
        • 除非家变。配偶和父母不和,住不到一起。
        • 你咋知道别人是住一年? +1
      • 何必要告诉,麻痹他,如果他出租,一年后反诉, 拿一年的租金赔偿不好吗。如果是房东要卖房,其实给一年的赔偿也不亏,都是生意 +1
    • 为了多住几个月走法律程序值得吗?走法律程序自己不花时间精力吗?如果房东确实有自主需要呢?父母和子女分着住的不少吧,房东可能发现与其给父母另外租房,不如收回自己的房子自住。看热闹不嫌事大 +15
      • 房客又没什么压力,房东压力大。而且很多时候走不到上庭那一步,房东多给几个月房租,各自安好
    • 说个题外话,如果准备买房子现在就可以看,我觉得现在是买自住房的好时机。 每次大家都去抢offer我就劝要买房子的熟人停下退出来,大家都不买等降价的时候就是买房子的好时机。 +5
      • 买的时候100万,交割的时候只值80万了,是交割呢还是不交割? +3
        • 买的时候就给70万的offer +3
          • 浪费时间,拿不到的。
            • 我今年拿到了,以前也拿到过。 主要是买家经纪要跟对方经纪摸底做好功课,很多经纪不敢去或不肯去下低offer,作为买家我是无所谓的,对方同意了就成交,不同意就move on。今年买的一递上offer就签回来成交了。 +3
              • 市场价砍30%还立马成交?即使有,也和中六合彩一样。你要是说不用花大量的时间去淘去试就能找到,发两个这样成交的上来看看。 +1
                • 发上来就可以人肉啦。 你不用相信,但我做到了就可以了。找房子当然要去淘,楼主想买房子的现在就可以开始淘。 +4
                  • 我相信你,最近大幅降价的挺多。 +5
                    • 能不能找几个例子给我们看看,比市场价低20%的成交的,不要求30%,纯好奇,就想涨涨见识 +1
                      • 不要说30%,20%, 低于市场价10%的房子成交都非常少,这里有个例子,最近以165万成交的列治文山Jefferson Forest 附近的房子,30 Alhart st 小红书上被人讨论很久,勉强低于市价10%. 要是低于市价20%,估计双方经纪先拿下了,更不要说30%
                    • 谢谢你!有些人以为看到房子就可以压价下offer,实际上不是这样操作的,经纪和自己要做足功课,不打没有把握的仗。

                      大部分经纪都希望高价成交,找一个真正站在自己一边的经纪很重要, 我给的低offer是我的经纪做完功课后建议的。我和家人今年都在最贵的小区买到最便宜的房子,大家都喊不要买等降价的时候就是去看房子买房子的最佳时机。

                      算了,不在这里谈了,家人还在继续淘,省的增加竞争对手。

                      祝你周末愉快!

                      • 真有钱!还要买呀。
                  • 说了半天,就是撞到了一单。如果你都找不到第二单,那你的建议不就是浪费别人时间嘛!
                    • 是了是了,千万别去看,别去淘,别去浪费时间。多谢!多谢!😄
                      • 我确实觉得还没到找房的时机。跟你验证一下。不谢!
                    • 他/她的经验对我有用,我还想学习学习。 +2
                • 又一个例子,去年底熟人砍价接近35%成交了。手头有钱现在就是淘的时候。 最近看到公寓价格也跌了,但租金涨了不少。
                  • 又一个怕人肉不能发上来的例子?
                    • 没错,如果是你,你也不会发自己的地址给大家
                      • 我根本不会发这种不靠谱的例子。没有具体的案例,看不到周围的报价和历史成交价,根本不知道是开价高了还是砍价成功了。 +1
                        • 无所谓,买家开心就好
    • 租更高价格也是合理的。房客而已,莫非以为这房子你就是最高代表人了? +2
    • 从现在开始,不付租金,正好可以挨到明年年底
      • 他要买房子。不付房租会影响信用额度。
        • 这个有点儿麻烦。到底差多少租金?我的房子也差不少,但懒得换房客,这年头,得互相体谅。房东可能有经济压力。 +1
      • 真能出馊主意。你家没出租屋吧? +3
    • 你跟他说你再住不到一年就走。也许他就懒得折腾了
      • 买房只是个打算,万一不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