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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你在这里争论了半天了,好像对房客的怨气很大啊,好像只要房东要住房子,房客不搬家,在你眼里就是无赖不道德,如果去LBT起诉,那就是滥用法律。

我们还是按照这个房东和房客的例子来说明。房客一家住的好好的,房东忽然说父母要来自住让房客搬家。假如房客家孩子刚好上高中十一或者十二年级,面临升大学,当初就是看上这个高中才租的这个房子,现在两个月内附近也找不到合适的房子。房客搬家会对孩子的学习影响很大。那房客就可以不搬啊,房东去LBT申诉的话,那让法官判断一下房东的父母是不是也是必须这段时间住这个房子,比房客更需要更紧急。

很多房东依然存在比房客高人一等的观念,觉得这是我的房子,我现在需要了,你就应该马上搬走。这是不对的。很多中国人来到加拿大多年了,依然没有转变过这个基本的观念。房东必须明白,当年把房子出租出去,收到房租的时候,那段时间这房子就不是你的了,不能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你必须跟租客好好协商。

别动不动就批判加拿大的法律,法律没法十全十美,可能被滥用,但正面作用肯定大于负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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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枫下觅巢 / 房东房客的帖子已经有摩天大楼那么高了,争论的焦点是谁对谁错,坦率讲我早就不关心什么对错了,小孩子才讲对错,成年人只讲利弊,再说这世上有对错吗? +5
    • 哪有啥对错,只有利弊的权衡 +4
      • 这年头还在论坛上跟人辩论对错的绝对应该去从政 +2
        • 网上差评 草地插牌😂
        • 政客更不讨论对错,只讨论选票多少。 +2
    • 那为什么你还要提什么“将心比心”、“讲道德”之类的,直接说大家比烂就行了。 +8
      • 我不是说了吗,I 服了You +1

        法官可以根据肉联的辩论判案了
        • 不不不,我很佩服你,能把自己180度转弯的心路历程写的理直气壮,还另开新帖,这城墙厚度绝对值得学习。 +2
          • 当然了,开车的时候该转弯就得转弯,别说180度,360度U turn我也经常转 +1
            • 所以你很值得佩服啊。话说,一般180度U turn呢是因为走错了,360度打转不叫U turn,叫兜圈子,不知道什么原因要这么整,炫车技么?
              • 你开车没转过circle, 或者 court 吗?
                • 转过,不过你搞清楚360度是什么情况了么? +2
                  • 搞那么清楚干嘛,最后到目的地就行了 +1
                    • 其实,当我看到你这句“。。。有句话说得好,宁向曲中求,莫向直中取,。。。 -biglake(我不吃晚饭已经很久了); 11-28”,我就应该意识到,我不应该继续对牛弹琴了。不过,现在也不晚。 +2
                  • Ha-ha +2
      • 说别人的时候都是将心比心,到自己头上都是利字当先,LOL人性 很正常 +7
        • 我改正了,我现在支持你和房客死磕
        • 但态度转变这么快、还要大张旗鼓的,说实话,还真不多见,呵呵。 +1
          • 本来上肉联就是消磨时间的,再辩论下去到底谁上法庭?这不公亲变事主吗 +2
            • 消磨时间的同时,如果能提升下rolia网友的道德水平,那就更好了。 +1
              • 房东房客的帖子已经开了四个分场了,再辩论下去很快就有第五个分场 +1
                • 都吵累了,没力气吵了
    • 争论对错也有意义,人不至于滑落到下限。只讲利益的话以前发生过很多影响华人形象的事,相信这里大部分人都不会做。 +1
      • 这个对错的话题再讲下去又会变成几十层楼高
    • 说啥都没有用,什么样的政策就有什么样的结果,这就是资本主义,哪里钱多去哪里
    • 有些人太爱较真儿,非要自己对别人错,分不出对错就戴上道德的帽子压人,自古无商不奸,你利用租客帮你养房本身道德就高尚吗,你想赶租客走,租客不想走,双方意见分歧而已,跟道德扯不上 +8
      • 你这话说的,房客,和租客各取所需。不存在谁帮谁的问题。 +2
        • 说的就是不用拿道德说事 +1
          • 说了也白说。 +1
        • 我就是觉得房子租期到了房客也可以不走和房东耗着走LBT, 这个利于房客的条例不合理。 +1
          • 这种法律的制定往往会偏向弱势群体。就像婚姻法会有利于女性一样。而且考虑到选票政治正确问题,没人敢提出来修改。 +3
          • 主要是这里工作效率太差了,如果二个星期就能完成这个过程,大家就不会有这么多说法。 +3
            • 以前没这么慢,疫情闹的
              当然LTB确实也需要改进,甚至改革
              • 今天看新闻,LBT已经开始雇佣更多人来处理这些审诉。 +4
          • 既然有这个条例就说明有合理和需要的一面,每一个条例都是经过了多少个案例才能制定下来的。不要轻易质疑加拿大的法律。
            • 人头税应不应该质疑?怎么算“轻易质疑“?怎么才算“不轻易质疑”?
      • 你不爱较真你发这个帖子干啥? +3
        • 你后来的帖我就没回过,这个也是回LZ的,你说到底谁较真儿 +6
          • 我上面的帖子只针对你再上面的这个帖子,你说你不爱较真,那你发再上面那个帖子是为哪样?就事论事都不懂,你连谁是房东都不清楚,就能下各种结论,从这点上来说,确实是不爱较真,只爱造谣。随便还把所有商业行为都定义成不道德,哈哈,有你的。
          • 我劝你认输吧 +1

            她一个人可以斗败整个肉联
            • 她一个人在讲道理,有些无赖租客在胡搅蛮缠 +3
              • 站这。 +3
              • 我们至少得听听租客怎么说才能判定他们是不是胡搅蛮缠吧?
                • 没必要,跟不同层次的无赖对牛弹琴纯属浪费时间
        • 哈哈
      • lol, 看来不是我才有这样的感觉。其实对方辩友并不是较真,很多时候辩友已经词穷了,但一定要做最后一个说话的人。好在虽然他或者她虽然嘴上不认,你的观点一定会对其有影响 +4
        • 你这位自称的房东:1. 连水费最终会落到房东头上都不清楚,2. 能把告知义务当成法律条款。呵呵,你的词很不穷,可惜很不靠谱。对了,你楼上的说你不道德呢。 +5
          • 很自觉的对号入座,你的所有在主观臆测都是不准确的,反复的各种挑拨也很无聊。回帖也没有任何养分和有用信息,这样的反复纠缠我只能将你拉黑了,第一次使用拉黑功能
    • 没想到揉脸有那么多的房客,40万年薪是开玩笑的了 +6
    • 出租房子是一门生意,又不是慈善,既然是生意就要把这个生意里的事情规则都搞清楚,既然有那么多去LTB申诉打官司的,说明出租纠纷也很常见。作为房东要有知识有经验,能应对各种情况解决各种事情。不要什么道德绑架。你要是责怪房客没道德的话那也是自己眼瞎事先审核不够。
      • 能否提供一下事先能审核出道德的办法? +1
        • 工作证明,收入证明,前房东的证明,信用报告,还可以去查看以前是否有过租房官司,最直接的是当面交流,随便聊天,东问西问中就能感受到很多东西。当然没有什么是百分百的。如果全做了还碰到不好的人就自认倒霉吧。
          • 你也说了,这些并不能保证房客的道德。并且,一个道德的房客可能由于各种原因会转变成不道德的房客,因为现有的法律在支持他们这么做。LTB积压那么多案件,更多是因为作为合同对等的双方,其中一方可以近乎无成本的使用法律系统拖延,即原贴贴主的意图。 +1
            • 我看你在这里争论了半天了,好像对房客的怨气很大啊,好像只要房东要住房子,房客不搬家,在你眼里就是无赖不道德,如果去LBT起诉,那就是滥用法律。 +1

              我们还是按照这个房东和房客的例子来说明。房客一家住的好好的,房东忽然说父母要来自住让房客搬家。假如房客家孩子刚好上高中十一或者十二年级,面临升大学,当初就是看上这个高中才租的这个房子,现在两个月内附近也找不到合适的房子。房客搬家会对孩子的学习影响很大。那房客就可以不搬啊,房东去LBT申诉的话,那让法官判断一下房东的父母是不是也是必须这段时间住这个房子,比房客更需要更紧急。

              很多房东依然存在比房客高人一等的观念,觉得这是我的房子,我现在需要了,你就应该马上搬走。这是不对的。很多中国人来到加拿大多年了,依然没有转变过这个基本的观念。房东必须明白,当年把房子出租出去,收到房租的时候,那段时间这房子就不是你的了,不能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你必须跟租客好好协商。

              别动不动就批判加拿大的法律,法律没法十全十美,可能被滥用,但正面作用肯定大于负面作用。

              • 我很早就在原帖里面说过了,房客应该做的,是直接和房东商量,而不是不理睬房东的要求,等着去LTB应诉。要不你把我“对房客的怨气很大”的帖子找出来?我一直在说的,是当前LTB系统对无赖租客有利,也就是变相的在鼓励租客变无赖。 +3
                • 所谓协商一定是自愿的,如果房东开的条件好,房客同意那当然也可以啊。但协商不是被迫的不是必须的,房客如果有自己的原因就是不能搬家,不想协商。那就只能去LTB了。大家只是告诉房客他有这个权利和选择。怎么就被你扣上道德败坏的帽子呢。凡是去了LTB的都是无赖了啊。 +3
                  • 你看过原帖么?房客说了自己的原因,也说了自己想走LTB的动机。我给谁扣道德败坏的帽子了?你怎么老是给我扣帽子呢?有没有找到我“对房客的怨气很大”的帖子?主动去LTB的一般不是无赖,无赖们都是被动去LTB应诉,当然缺席的也不少。 +4
                    • 你可真执着,看您都这个话题都打了好几轮了吧。不知道您是不是房东,就这性格心态也不太适合当房东啊,别为了挣点小钱气坏了身体那就不划算了。我可说不过你,也不再回复了。
                      • 我就搞不懂了,那你说你自己执着么?我回贴是我喜欢把事情辨论清楚,同时也是礼貌。您呢?无中生有给我套了两个帽子,找不到证据就岔开话题然后隐身了,呵呵。 +5
                • 安省法律规定你给租客发N12时,必须同时告知租客有权不理会你的N12
              • 告知你下上LTB的话是有纪录的,大家都可以查的到,败了的话,非常影响你下一次找房子 +3
    • 其实这场争论很简单。如果你跟人做事时遵守规矩,你就是个正直的人。如果你跟人做事一开始就想着不守规矩对方能拿你怎么样,对方报警或者到相关机构投诉对你有什么影响,最后得出结论他投诉你还是赚的,并把这个当成你的计划预案,那就是个无耻的人。 +4
      • 说的好,不过可以观察到,有很多人不这么认为,他们把底线设的很低,说不违法就行了。那么,在需要的时候,会不会就把底线降到“违法不被人发现就行了”呢?呵呵。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