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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宪法读书笔记:魁北克政府(1764—1774)

1.虽然巴黎合约承诺英帝国要给予当地的法裔加拿大人以宗教信仰自由,但是,实际上英国人却耍了一个花招,要求在遵守英国法律的前提下,而英国是一个新教国家,在法律上是反对法裔加拿大人所信仰的天主教的。在执行的时候,这一点就显示出来了:
1.1assembly的成员不得信仰天主教,法裔加拿大人不可能当选为议会议员。
1.2总督所任命的部长(minister)必须是新教徒,法裔加拿大人不可能参与行政。
1.3要求总督要尽量使用他控制的王室领地的收益,鼓励建立新教的学校、教堂,尽量推动居民信仰新教,教育孩子。
1.3不承认罗马天主教教区的管辖权,不承认天主教所收取的什一税,严密监视天主教教士的动向。
因为帝国对法裔加拿大人不放心,担心他们利用宗教信仰和法国保持联系,复辟法国的统治。
2.曼斯菲尔顿勋爵给首相乔治·格伦维尔(英语:George Grenville),反对1763年宣言的模棱两可。而总督Murray也反对对法裔加拿大人的压制。实际执行中,总督也体现了极大的灵活性。

乔治·格伦维尔(英语:George Grenville,1712年10月14日—1770年11月13日)是一位英国辉格党政治家,官至英国首相。格伦维尔出生于一个有影响力的政治家庭,并于1741年代表白金汉首次进入议会。

1754年,格伦维尔就任海军司库,直到1761年他曾两次担任该职位。1761年10月,他选择留在政府并接受了下议院领袖的职务,这与他的姐夫,已辞职的政治盟友威廉·皮特产生了裂痕。格伦维尔随后被新任首相比特伯爵任命为北方部国务大臣和第一海军大臣。1763年4月8日,比特伯爵辞职,格伦维尔就任首相。[1]他的政府试图控制公共支出,并奉行强硬的外交政策。他最著名的政策是印花税法,这是一项在英国长期存在的税收,格伦维尔将其扩展到美国殖民地,但在英属美洲引起了广泛的反对,后来该法案被废除。格伦维尔与他的同僚和国王的关系越来越紧张,1765年他被乔治三世解职,被罗金汉侯爵取代。在他生命的最后五年里,格伦维尔与皮特公开和解。


2.1 1764年,帝国政府也指示总督Murray,不一定要严格执行宣言的内容,而是要让当地人按照其原先的法律、习惯享有土地、婚姻、家庭、定居方面的权利,要让他们和英国人一样,参与当地政府的管理。当然,涉及生命、自由方面的事务,应当优先适用英国法律。几年后,法裔加拿大人也取得了能够当然陪审图成员、律师的权利。
2.2天主教会的地位也得到认可。Mgr. Briand作为驻魁北克的大主教的安排,得到帝国政府认可,并在巴黎完成祝圣,到达魁北克,正式接任  大主教的职权。

让·奥利维尔·白里安,于普莱兰,去在魁北克去世,曾是一位法国神职人员 。1741 年,他抵达魁北克,首先担任教士兼庞布里昂主教的秘书。在 1759 年至 1760 年亚伯拉罕平原和圣福瓦平原的战斗中,白里安为法国和加拿大士兵提供了精神支持。1760年庞布里昂的去世引发了1763年《巴黎条约》签署后在英国殖民地任命天主教主教的问题。他最终于1766年被任命为魁北克主教。布里安德从教皇克莱门特十三世那里收到了他的公牛任命他为魁北克主教。在担任主教期间,他主张神职人员服从英国政府,民众忠于英国王室,特别是在 1775 年美国攻打加拿大期间。他于1784 年辞职,支持他的副主教德埃斯格利,并退出了教会。

3.英国移民的要求。本来,上面提到的那些政策措施,对于法裔加拿大人来说已经足够了。但是,当地还有英国人。他们基于对1763年宣言所说的,魁北克将适用英国法,建立议会的新人,才来到魁北克,而殖民地政府迟迟不组建议会,让他们感觉上当受骗,不断的要求建立议会。
最后的结果,总督Murray被召回,委任Sir Guy Carleton为新一任总督。

Dorchester,1724年9月3日—1808年11月10日),英国爱尔兰裔军官,美国独立战争前后两次出任魁北克省总督。

1766年,卡尔顿获任免为魁北克省副总督,再在1768年升任魁北克省总督。在任期间,卡尔顿推行了法制改革,并且协助促成了《魁北克法令》。1775年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大陆军在9月远征加拿大。英军起初虽然落败,但在魁北克战役获胜,后来更将美军逐回尚普兰湖。这件功绩使卡尔顿在1776年7月获授巴斯勋章。不过卡尔顿同时被批抨指挥不善,未能及时追击,结果在1777年被约翰·伯戈因取代为英军指挥。卡尔顿在1777年8月获升为中将,但他在1778年辞职返国。

1782年,英国在约克镇围城战役落败投降。卡尔顿获任命为北美英军总司令,接替亨利·克林顿爵士。上任后卡尔顿主要负责与美国商讨效忠派居民的去向。1783年巴黎条约签订后,卡尔顿不但安排撤走效忠派居民,还制订了《黑人名册》(Book of Negroes),将原属美国、但在英国治下重获自由的黑人奴隶一同撤走,以免他们再次为奴。这批居民起初全部在新斯科舍省落脚,而部分黑人后来再移居到建城不久的塞拉利昂自由城。撤退完毕,卡尔顿亦辞职归国。

返国后卡尔顿获任命为全英属北美总督,但实际上只有管治魁北克省的权限。1786年卡尔顿获封为第一代多尔切斯特男爵,于1793年升任上将,在1796年正式退休,最后在1808年辞世。

 Carleton也主张暂时不搞议会,但是恢复了法国民法,英国法只适用于刑事案件,成为今天魁北克法律的基础。
4.评价
4.1整个殖民地政府一团糟。总督不知道自己的权限范围,英国定居者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1763年宣言骗来加拿大了,法裔加拿大人贵族不知道自己有啥特权,罗马天主教会不知道自己的法律定位,整个殖民地的居民被一种同情的疑虑所环绕。
4.2司法方面,很多司法人员完全不懂法国民法,很是混乱,让人开始思念军管时期。

      4.3英国人想当然的把新英格兰的那一套自治政府搬过来。但是,当时的魁北克法国人,在政治思想方面还处于儿童阶段,习惯于父爱式的管理,让他们与英国人相融合,共享法治下的自治,是英国人的一厢情愿。实际上并没有执行的1763年宣言,也是悬在他们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旦执行,他们将不能参与殖民地政府的治理,也让他们人心惶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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