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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政府在生活成本危机中建造新经济适用房的努力正在遭遇挫折,因为建筑商们对其发布的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清单嗤之以鼻。
6月初,福特政府公布了安省各市经济适用房的定义(按照全省的住房类型和地点细分),同时还规定,如果开发商想要获得部分税费返还,需要满足的销售价格标准。例如,在多伦多,一栋独立屋的售价需要达到36.65万加元,才能被视为经济适用房;在渥太华和密西沙加,独立屋售价分别为43.83万和43.48万加元。
安省住宅建设委员会(Residential Construction Council of Ontario)主席理查德·莱尔(Richard Lyall)表示,基于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开发商即使获得了费用豁免,也"不可避免"地在建造房屋上蒙受损失。
市政事务和住房部的一位发言人说,经济适用房的定义是有意针对收入的,并且已经广泛征求了意见。
"普遍的反馈意见是,为了真正帮助更多中等收入的安省居民找到住房,经济适用住宅单位的定义需要反映市场状况并考虑收入因素。修订经济适用房的定义,可以更好地反映当地家庭的住房支付能力,同时承认全省住房市场的多样性"。
建筑与工业和土地开发协会(BILD)与Global News分享的约克区旺市房屋成本案例研究表明,如果开发商按照政府规定的经济适用房价格出售独立屋,可能会损失数十万加元。
根据政府的规定,开发商若想获得费用返还,在旺市需要以53.1万加元的价格出售一栋独立式住宅。
旺市独栋住宅的平均地价为482,527加元,而建筑成本的中位数估计为495,000 加元。市政费用约为168,375加元,省税和联邦税为139,823加元。土地转让税仅为25,000加元。总之,BILD计算出的平均成本略高于130万加元,而房屋的售价必须在53.1万加元或以下。
BILD负责沟通、研究和利益相关者关系的高级副总裁贾斯汀·舍伍德(Justin Sherwood)说:“在GTA地区,我不认为你会得到很多支持”。
安省政府面临的不仅仅是来自开发商的压力。安省新民主党住房问题评论员杰西卡·贝尔(Jessica Bell)表示,她担心经济适用房的定义"注定要失败",而且不会产生解决该省住房危机所需的单位。
她说:"我怀疑开发商是否会建造经济适用房来出售,因为建造房屋的成本要高于他们出售房屋的价格。我们从开发商那里听说,这些经济适用房的定义是行不通的。他们需要盈利,而按照这个定义,他们实际上是在赔钱。"
她说,她希望安省政府效仿BC省政府的做法,在政府土地上建造经济适用房,并为经济适用房项目提供补助金和廉价融资。
她说:"当我们降低成本时,我们可以更便宜地出售房屋,也可以更便宜地出租房屋,这确实是我们的目标。"
与此同时,莱尔和舍伍德都认为,将土地成本剔除可能会有所帮助。福特政府已将公共土地整合到基础设施部,并制定了高层计划,为经济适用房项目提供剩余土地,但具体细节尚未公布。
莱尔说,政府土地将降低关键成本,但他坚持认为,以安省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开发商要想赚钱仍将面临挑战。
"这完全取决于土地的来源,"他说。"比如说,如果是一块政府土地,你以很低的价格获得土地,那么就有可能在那里取得一些成果,但不会有任何规模,因为建筑成本、劳动力成本、材料成本在过去几年里都大幅增加了。"
舍伍德建议,让经济适用房计划"变得更加现实",可以采用更高密度、中层和高层住宅,这样成本(尤其是土地成本)可以分摊到更多的单元上。
他说:"如果剔除土地成本,然后在费用、税收和收费方面进行其他调整,也许就能接近价格点,而且可能更加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