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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菜哥如果回大统华组织工会,会被穿小鞋吗?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kzNDY0MTM1Nw==&mid=2247484889&idx=1&sn=7e81ebf385ae0c208a16e1310cbde8f9&chksm=c2bb6e7bf5cce76dfc8f42e028c630579aebcfc680f5dfd888bf0761dd786ebe03f92f35fa99&token=842237864&lang=zh_CN#rd



  1. 在之前的小作文中,送菜哥说了,目前和大统华诉讼的目的,是回大统华工作,一边领大统华的工资,一边依法合规、光明正大组织工会,吃大统华的饭,砸大统华的锅,给CINDY、Tina母子俩,以及大统华的其他管理层领导添堵。送菜哥想想都觉得美!!

  2. 但是,问题来了:送菜哥重回大统华,再次寄人篱下,不是羊入虎口吗?大统华不会给送菜哥穿小鞋,找借口收拾送菜哥,甚至lay off(无理由解聘)吗?

  3. 比如,这一位网友就是这么说的:



4.大统华如果敢这么干,很可能构成打击报复。

4.1经过此次官司,送菜哥组织工会,就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了。而送菜哥工作的部门是Produce,也就是蔬菜水果部,给我换一个部门,妥妥的打击报复。

4.2甚至在部门内部,主管如果胆敢给送菜哥小鞋穿,比如说,排班的时候,给送菜哥多排,或者少排,或者对送菜哥冷言冷语,这些都属于打击报复。

在这些情况下,送菜哥这个刁民,就会主张,因为组织工会,被大统华打击报复,又会再次起诉大统华。

5.大统华能不能根据安省的劳工法,无理由解聘(lay off)送菜哥呢?毕竟,无理由解聘,是安省劳动法规定的。

简单回答,不能。

6.在Shana Marie Gray v Safecross First Aid Ltd., 2021 CanLII 11352 (ON LRB)中,安省劳动关系委员会认为,即使雇主有其他合法原因解雇员工(比如业务调整等),但是打击报复是被解雇的原因之一,哪怕是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就属于打击报复。在送菜哥组织工会是众所周知的情况下,大统华如果无理由解聘送菜哥,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一点都不涉及打击报复,大统华怎么能够做得到?

7.当然了,前提是送菜哥不存在足够被开除的违规行为,之前那种小休超时都够不上开除。这一点,对送菜哥太容易了。在大统华的一年多时间,送菜哥除了无心的小休超时,从来没有任何违规行为。重回大统华,只会更加小心翼翼,更加不可能有够得上开除的违规行为了。

8.有人说了,那人家大统华不怕,人家有钱,不怕和你打官司。

9.但是,送菜哥是刁民啊,更加不怕打官司啊。送菜哥打官司不用请律师,不花钱啊。再说了,送菜哥那个野鸡中专(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的学历,送菜哥查过安省律师协会,居然认,只不过由于不属于普通法,送菜哥只需要在加拿大找个野鸡法学院,读一个老流氓(LLM)就可以考一个安省律师执照,专职和大统华打官司,哈哈!


10.听说,中国人在加拿大做律师,案源不好找。送菜哥这个刁民,剑走偏锋,不走寻常路,没有案源,就自己创造案源,自己给自己当客户,大统华这个不就是案源吗?还可以反反复复的打!

11.想想真美:如果侥幸回大统华,大统华为了避嫌,一辈子不敢开除送菜哥,不敢给送菜哥穿小鞋,哪怕送菜哥有点出格而不违规的行为,领导们还得忍气吞声,怕找来打击报复的“瓜田李下”!万一大统华胆敢开除送菜哥,送菜哥这个刁民律师,自己就有案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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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工作学习 / 事业工作 / 送菜哥如果回大统华组织工会,会被穿小鞋吗? +1
    • 穿小鞋?如果组织了工会,送菜哥一跃进入领导阶层,巴结都来不及呢。
      • 哈哈,闰土哥,不可能,我对当领导没有兴趣,如果想当领导,差不多二十年前就不会离开卫生部了。不离开,其实也当不了领导,喜欢钱,估计早就进去了,哈哈
        • 这里的工会领导,是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的,属于资本家拉拢对象。
          • 也没兴趣,组织工会,完全就是为了给cindy、Tina母子俩,给大统华管理层添堵,吃大统华的饭,砸大统华的锅😎😎😎
            • 资本家,需要制衡,否则“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 我的看法,越是低收入,越是雷柏工,容易被替代的,越需要工会
                • 资本从来都是嗜血的,即便资本家尚存一丝良心,在资本面前毫无反手之力。
                  • 制衡妥协才能换来和平,国家政治一样,劳工关系的瓦格纳模式也一样。没有制衡妥协,那就是揭竿而起,胜者为王
                    • 胜者为王,学得挺快呀
                • 那叫抱团取暖
        • 我说为什么卫生部新招的清洁工怎么迟迟不来上班儿,原来出国来了加拿大呢 +1
          • 翻墙出来的华春莹、胡锡进之流?西直门卫生部大院,p民进不去。
            • 清洁工进得去 +1
              • 我是说你,不是胡锡进华大妈之流怎么知道卫生部清洁工没去上班
                • 哪个重要部门清洁工也能进去
                  • 在国内P点大的特权就洋洋得意以为人上人,来加拿大开始把自己打扮成弱势维权人士,我去,这转变够大的 +2
                    • 想当年,我。。。
                      • 华人之光最有意思的地方在于经常叨唠,我家有一个北京人,他叫我爹,哈哈哈哈,华人之光呀。
                        • 花人之光有几个子息
                          • 华人之光有无数子息,靠破口大骂父泽天下。
                        • 对,当你们北京人的爹,以后还可能当你们加拿大人的爹,你既是北京人,也是加拿大人,跟着叫也行,乖
        • 在卫生部就能当领导?知道卫生部有多少部门和机构吗?别吹了,大部分一辈子连科级都混不上,就你的情商,在哪都是被人踩的,否则也不会一大把年龄出国捡菜 +4
          • 他看到有人当官儿,就开始遐想
            • 这种人被人欺负就哭哭啼啼,一旦有点权就开始趾高气扬 +1
              • 他现在想深度了解西方民主制度
                • 为什么要冷嘲热讽, 我觉着要鼓励他, 祝福他.
                  • 闹着玩,人生苦短啊
                  • 上揉脸不就是你呼叫滴滴打人我追问啥时候打到莫斯科了吗,难道真打官司,还靠上网取得他人支持?需要他人支持的人,压根不应该起诉雇主,因为雇主五毛钱找两个水军就能让你崩溃。
          • 中央部委,进去就是副主任科员,三年后主任科员,退休前,只要不进去,至少副司局级,区别在于是否是领导序列,非领导序列就是副巡视员 +1
            • 胡说八道 +3
    • 不会 他们不敢 +1
      • 哈哈,不怕,就算是敢,继续告
    • loblaw应该是有工会的。赶紧去整一把油布伞,长衫就免了,明天就赶去工会总部!

      地址: UFCW Canada
      300-61 International Blvd Toronto, ON, M9W 6K4
      • 你不知道我说的是大统华吗,这和老不老是不同的公司吗
        • 你就是Far War 1360?大统华是LoblAw旗下唯一没有工会的
          • 是不是唯一不知道,但的确没工会
    • 加油
      • 👊👊👊
    • 天亮了,别做梦了,你没有机会的,运气好也就是法官可怜你判赔你个三瓜两枣,真以为你还能搞个被人羞辱逆天复仇的故事?是不是爽文短视频刷多了,半夜不睡觉在脑补? +7
      • 回去告诉你的主子,西人顶级劳工大律师都搞不掂的事,花五毛找个水军就想搞掂,哪有那么便宜事,何况,好歹找个敬业点的水军。。。
        • 呵呵,理屈词穷就开是造谣转移话题 +4
        • 菜价又要涨了,还好我不买菜 +1
          • 是啊,五毛钱的水军搞不掂,只能重回法庭,大律师费用不菲,可不得涨价
    • 送菜哥如果回大统华组织工会,会被聘为年薪40万公司法律顾问,专门对付未来的捡菜小弟。送菜一脸鄙视,哥在京城200万都润了,还在乎这个40万?
      • 哥还是选择去当蔬果部助理,继续送菜,四十万,在北京金融机构,中位数都不到,也就是送菜哥这样的loser才挣不了
    • 不会的,但大统华能存活几年就不知道了
      • 你是说大统华只能靠压榨工人血汗才能生存?西人超市有工会为何能生存?
    • 大统华同意你去工作的概率接近于零,但赔你各种损失是可能的。你在后一种可能性里多花点时间好好研究法律,能多要就多要,别客气。别摆一个高大上的姿势——“我就是要一个说法”。
      • 嗯,天天在学法律。法官是有权力判我回去工作的。法官判的时候,是不需要大统华同意的。我知道他们不会同意让我回去,但是这个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
        • 法官有权力判不代表法官会判。在法官眼里你和大统华是平等的民事实体。雇佣关系与婚姻关系类似,法官不会强迫不许“离婚”,只会判决财产分配方案。
          • 嗯,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不让我回去,就要拿钱来换,我和你其实是一个意思。先要要价,对方怕什么,我就要什么。着急离婚的人,就要少分钱,谁不着急离婚,就能多分钱。哈哈!!
            • 大统华早就做好了赔偿的准备。看你提出的数额是不是在他们的预期范围之内。如果超出,你要说服法官你的赔偿标的有情理甚至法律依据。
              • 对,不能狮子大开口。就算是法律上占理,赔偿的要求也有有依据,不能信口开河。要不然,法官都不会支持。
                • 和你看法不同,我认为可以“狮子大开口”。给你造成无辜失业,甚至造成家庭压力,心理压力甚至折磨,不让他们放点血,如果是我,我要让他们小小肉痛一下。
                  • 哈哈,我和你意思一样,我的意思是,狮子大开口要有依据。那种没有依据的狮子大开口不行。说实话,心里压力,刚开始的确不小的。刚上网,被无数人谩骂、冷嘲热讽,至今还有,所以当时也控制不住,也骂人了。现在就好多了。
                    • 你快别哈哈了。否则,证据链找到肉联来的话,看你整天这样精力旺盛,笑口常开的,法官会不会判个ZERO精神损失费呢? +1
                      • 你认为你是法官?我去你家主动找你说话了吗?我哈哈不哈哈和你有啥关系?
                        • 肉联真改造人!你咋这样不识好人心了?咱不就是友情友情提醒你一下嘛。因此前听说,那些人身赔偿案件,都会有便衣去申请者的住所暗中观察,收集证据的。
            • 好像法律程序进入第二步如何赔偿
        • 不是也要看你被大统华开除的原因吗?
          • 大统华说是因为我违反保密义务,造谣污蔑;我认为我没有违反保密义务,没有污蔑造谣,大统华开除我是因为我组织工会,我向劳工部举报大统华不公正调查欺凌。庭审主要看法官相信谁。
            • 开除信上是怎样写的?
              • 我违反保密义务,造谣污蔑
                • 有没有说你组织工会?
                  • 当然不会说了,大统华是大公司,这点法律是懂的
                    • 我没有看你的全部帖子,不了解整个故事。 如果大统华按照开除员工的步骤合法开除你,那就什么也拿不到不说你可能还要付给大统华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1
                      • 明白的。我的主张就是,大统华不合法。他认定我存在willful misconduct,我认为完全是胡扯,就是对我打击报复,我没有任何misconduct,我是在行使我的合法权利。
            • “保密”,看保什么密。员工有对公司的经营信息保密的责任,但受到霸凌在公司内部得不到处理情形下有向任何外界资源寻求帮助的权利。
              • 我就是你这个观点。我说的不涉及任何经营信息,包括大统华的工资是多少我都没说,更别说其他的比如定价啊、客户之类的。何况,一个最底层雷柏工,也不掌握。这点基本法律常识是有的。所说的,都是有证据支持的,至于证据是否充分,就要看法官了。
                • 先找他要“证据”。谁主张谁举证,不用你找证据。当然你事先准备一些资料作为反驳他的依据是可以的。
                  • 对,安省法律规定的,雇主承担举证责任。我也有证据、证人的,是为了反驳他。五天开庭,就是解决这个。首先听大统华的证人。他们的证人要说什么我都知道,我也准备好怎么问他们的证人了。
    • 这听起来,就像一个在北上广做了十年小姐,赚够了回村躺平的钱, 然后问,我回村后,会被瞧不起吗?当然会被瞧不啦。 +6
      就算你是华人之光,也是被瞧不起的命
      • 小姐向村委会保证嫁个男人,不会勾引本村男人,送菜向管理层许诺找个岗位安心干活保证不组织工会,是否双方都会得到原谅的
        • 不对,他是主张小姐当妓女的,以保证本村男人不强奸。所以他会堂堂正正回去当妓女,然后别人问起来,就说我是为了大统华不强奸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