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好久没上来,一上来就看到华人新移民居然真的游行了。能把从在网上叫嚷,转化成行动,这还真值得鼓励。可是加拿大真的欠了华人新移民一个父母团聚吗?
华人新移民绝大多数都是技术移民,加拿大的官方称呼应该是WORKER一类的。也就是说,移你们进来的目的是来干活的,是加拿大的建设者。当然,基于自由市场经济的本质,这是不包分配的。(这何尝不是尊重人的说,难道你愿意象耕牛一样地被分配吗?)
加拿大允许每一个主申请者将他/她的家庭都一起带过来。这个家庭的定义是主申请者的配偶和子女。这个定义是在西方公认的定义,并不是针对特定的国家和种族。我觉得加拿大已经为新移民考虑到了家庭团聚了。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确认两点:主申请人的父母不是移民的目标人物 (加拿大要的是建设者);同时其父母也不是随行人物 (可随行的是主申请者以下的家庭成员)。
由这两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一直到新移民登陆,加拿大都不欠华人新移民一个父母团聚。
我个人是不赞成父母类移民的,我的意思是说加拿大根本就不需要允许这类移民。我们若允许父母移民来和加拿大国内的公民或移民团聚,那为什么不允许七大姑八大姨都移民进加拿大呢?对有些种族来说,他们可能比父母更亲呢。又有人说了,我从小由我表姐养大,我表姐比我亲娘还亲。那我可不可以将父母移民的资格让给我表姐啊?
所以我个人赞成允许特殊被需要人士移民。你要证明你为什么非要将他/她移民进来不可。当然这种移民有严格的数量限制,因为这纯粹是为了个别公民或移民的利益,而不是全体公民和移民。
写到这里,再和前面呼应一下。WORKER类移民是基于全体居民的需要。换句话说,哪天全体居民认为不需要了,就可以停止WORKER类移民了。记住了,人家让你到他们家去一起住,一起建设,只是一个邀请而已;让你入籍成为他们的一分子,只是他们给的福利而已。可不是什么天赋人权。
加拿大是一个法制国家,新移民落地第一天,你的确在法律上有权利去申请你的父母。可是别忘了,这是私利,而不是公利。做为本地居民的一员,我会观察引进WORKER移民的成效。如果新移民对建设贡献不大,私人要求到不少,或者说其本身技能不足(包括英语),还要本地居民出钱去照顾和培训新移民。我会要求议员修改移民法,去引进更有能力,对加拿大建设更有热情的WORKER。
不少帖子攻击了政治和经济难民,觉得父母团聚重要地多。要知道收留难民,是一个国家对整个文明社会的一种捐款,是提供公义,扩大文明的覆盖面。加拿大并没有禁止你去见你的父母,何况离开父母是你自己的决定。即使是这样,你到了加拿大后仍可以自由地回中国和你父母团聚。请不要虚伪地将自己个人的责任推诿到别人头上。更不要用自己的私利挤兑公义。
加拿大不欠任何人一个父母团聚。
写完后,还有几点以供参考:
1,去游行是一个好事。用公开的和平的手段去争取自己的利益,这种手段我支持,尽管我不同意其诉求。
2,我是从以加拿大为家的角度来写这些体会,希望对各位读者有帮助。
3,中华民族历有损公肥私的美德。如果你不能克服,起码在做的时候请稍微心虚一点。
4,加拿大是民主国家,法律的背后是选票。要知道法律有些什么,更要知道法律是怎么来的,将来会如何变化。请不要抓着鸡毛当令箭。
5,对于父母团聚这个具体问题,我觉得重点不要放在申请的数量和等待时间上,应该关注执法部分。要找其执法不公的地方,而不是大谈父母团聚如何重要。我同是移民,都不赞成父母类移民,更何况NATIVE居民呢。如果你认为你有法律为依据,请参照4。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华人新移民绝大多数都是技术移民,加拿大的官方称呼应该是WORKER一类的。也就是说,移你们进来的目的是来干活的,是加拿大的建设者。当然,基于自由市场经济的本质,这是不包分配的。(这何尝不是尊重人的说,难道你愿意象耕牛一样地被分配吗?)
加拿大允许每一个主申请者将他/她的家庭都一起带过来。这个家庭的定义是主申请者的配偶和子女。这个定义是在西方公认的定义,并不是针对特定的国家和种族。我觉得加拿大已经为新移民考虑到了家庭团聚了。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确认两点:主申请人的父母不是移民的目标人物 (加拿大要的是建设者);同时其父母也不是随行人物 (可随行的是主申请者以下的家庭成员)。
由这两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一直到新移民登陆,加拿大都不欠华人新移民一个父母团聚。
我个人是不赞成父母类移民的,我的意思是说加拿大根本就不需要允许这类移民。我们若允许父母移民来和加拿大国内的公民或移民团聚,那为什么不允许七大姑八大姨都移民进加拿大呢?对有些种族来说,他们可能比父母更亲呢。又有人说了,我从小由我表姐养大,我表姐比我亲娘还亲。那我可不可以将父母移民的资格让给我表姐啊?
所以我个人赞成允许特殊被需要人士移民。你要证明你为什么非要将他/她移民进来不可。当然这种移民有严格的数量限制,因为这纯粹是为了个别公民或移民的利益,而不是全体公民和移民。
写到这里,再和前面呼应一下。WORKER类移民是基于全体居民的需要。换句话说,哪天全体居民认为不需要了,就可以停止WORKER类移民了。记住了,人家让你到他们家去一起住,一起建设,只是一个邀请而已;让你入籍成为他们的一分子,只是他们给的福利而已。可不是什么天赋人权。
加拿大是一个法制国家,新移民落地第一天,你的确在法律上有权利去申请你的父母。可是别忘了,这是私利,而不是公利。做为本地居民的一员,我会观察引进WORKER移民的成效。如果新移民对建设贡献不大,私人要求到不少,或者说其本身技能不足(包括英语),还要本地居民出钱去照顾和培训新移民。我会要求议员修改移民法,去引进更有能力,对加拿大建设更有热情的WORKER。
不少帖子攻击了政治和经济难民,觉得父母团聚重要地多。要知道收留难民,是一个国家对整个文明社会的一种捐款,是提供公义,扩大文明的覆盖面。加拿大并没有禁止你去见你的父母,何况离开父母是你自己的决定。即使是这样,你到了加拿大后仍可以自由地回中国和你父母团聚。请不要虚伪地将自己个人的责任推诿到别人头上。更不要用自己的私利挤兑公义。
加拿大不欠任何人一个父母团聚。
写完后,还有几点以供参考:
1,去游行是一个好事。用公开的和平的手段去争取自己的利益,这种手段我支持,尽管我不同意其诉求。
2,我是从以加拿大为家的角度来写这些体会,希望对各位读者有帮助。
3,中华民族历有损公肥私的美德。如果你不能克服,起码在做的时候请稍微心虚一点。
4,加拿大是民主国家,法律的背后是选票。要知道法律有些什么,更要知道法律是怎么来的,将来会如何变化。请不要抓着鸡毛当令箭。
5,对于父母团聚这个具体问题,我觉得重点不要放在申请的数量和等待时间上,应该关注执法部分。要找其执法不公的地方,而不是大谈父母团聚如何重要。我同是移民,都不赞成父母类移民,更何况NATIVE居民呢。如果你认为你有法律为依据,请参照4。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