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好久没上来,一上来就看到移民居然真的游行了。能把从在网上叫嚷,转化成行动,这还真值得鼓励。
加拿大的确欠了移民/公民一个父母团聚。
不论是否技术移民或经济移民,加拿大允许每一个主申请者将他/她的家庭都一起带过来。这个家庭的定义是主申请者的配偶和子女。这个定义是在西方公认的定义。我们认为:主申请人的父母不是移民的目标人物;同时其父母也不是随行人物。所以说,在移民申请阶段,加拿大不欠准移民一个父母团聚。人都还没来,谈何团聚?
新移民登陆之后,在符合若干条件的前提下,法律规定你可以申请父母团聚。实际上公民也有类似的权利。
不论你赞不赞成父母类移民,不论加拿大需不需要这类移民,不论允不允许七大姑八大姨都移民进加拿大,只要法律规定你有这项权利,你就可以去争取。有人说了,我从小由我表姐养大,我表姐比我亲娘还亲。那我可不可以将父母移民的资格让给我表姐啊?参考现有法律,也许你确实可以呢!
在安省我们有买车以及车辆牌照申请权。假设省交通厅今天通知暂停牌照申请以及牌照更新两年,你不打算抗议?哪怕你不去,难道还不许要买车以及牌照要更新的人去抗议?如果安省不想人开车,可以立法呀,交通厅这样做算什么,似乎是变相篡改法律。可是我却听到有人自我安慰说:安省并没有禁止我去其它地方开车,来安省是我自愿的嘛。
父母团聚是加拿大国会立法规定的权利。至于立法依据,我不想深究,估计更多的是从人道上考量。如果加拿大现在不想这样做,或者后悔这样做,完全可以修改法律,我们届时就可以讨论父母团聚的立法依据、社会影响。现在政府没有(抑或不敢?)提议修改法律,却搞出一个配额制度,试图临时变相剥夺这项权力。不论父母移民是否增加政府负担,不论未来国会可能讨论出什么结果,甚至在根本还没有人提案反对这项权利的前提下,移民部就这样做了。这和国内的中央有政策,地方有对策有什么区别?难道是加拿大国会上有法例,移民部下有行政操作?其实我们应该警惕这种妄由执法部门解释法律的现象。拖延办理看似行政操作问题,可是拖延10年就是量变到质变的飞跃。这相当于行政官僚在实质上剥夺了你的这项权利10年,这已经是移民部职权内和职权外的区别。
今天我们看到的父母团聚权利问题,似乎只是移民部的问题,似乎只是某些移民/公民关注的问题,似乎与大多数人无关。而且这项权利似乎还会增加社会负担,加速人口老化,不一而足,所以我们就听任移民部变相剥夺这项权利?听任公民和移民的父母团聚权利遭到践踏?移民部冠冕堂皇的宣布资源调整,试图在实质上淡化取消这项权利。这是一个民主国家的执法机构所为么?加拿大自有立法机构讨论这项权利的得失,移民部可以建议,怎么就直接实践了呢?最近安省通过了禁止Pit bulls的法例。假设提案没通过,甚至根本还没有提案的情况下,安省动物登记机构擅自作主,宣布Pit bulls登记处理延缓10年,试图变相禁止Pit bulls。动物权利机构应该抗议吗?如果
大家觉得这项权利应该取消,尽可以在立法机构游说讨论,而不是任由执法部门肆意曲解吧。执法部门移民部身处一线,当然可以提出法律修改建议,其他税务、医疗等部门也会提供资料,供国会参考。但是移民部应该在法律提案都没有的情况下就这样操作吗?今天,我们看到的是这项权利被践踏,这项权利与你没有利害关系,你甚
至不赞成这项权利;可是明天呢?也许明天,也许下一个就是你,也许下一项被变相剥夺的,就是剥夺了可以给你切肤之痛的权利呢?移民部不是立法机构,就有这样的权利?有人高尚地说,不要问加拿大给了我什么,要问我给加拿大贡献了什么。说的真好。可是如果大家都不阻止,谁来防止执法机构肆意妄为,民主国家的民主应该靠大家的参与和监督。假如明天移民部宣布所有新移民入籍工作延后10年,后天护照办公室宣布所有公民申请护照以及更新工作延后10年,大后天教育局宣布所有新生入学工作延后10年。他们有权利这样做吗?如果具体行政操作到了质变的地步,我们不抗议吗?也许有人会说,可是这些权利有益社会进步。这些权利固然有主次,可是还没有到次要权利就可以变相剥夺而且不许争取的田地吧。如果真有一项权利危害社会了,还请尽快立法剥夺。
写到这里,再和前面呼应一下。WORKER类移民是基于全体居民的需要。换句话说,哪天全体居民认为不需要了,就可以停止WORKER类移民了。完全正确,如果真到了那一天,请国会首先修改移民法。在那之前,按照加拿大法律,加拿大还真是欠了符合条件的移民/公民一个父母团聚。
不少帖子攻击了政治和经济难民,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我们不可以在行政部门的威压下试图用贬低一些权利来提高其他权利。难民政策的利弊得失完全可以另外讨论。
写完后,还有几点以供参考:
1,去游行是一个好事。用公开的和平的手段去争取自己的利益,这种手段我支持。
2,我是从以加拿大为家的角度来写这些体会,希望对各位读者有帮助。:)
3,各民族都有损公肥私的美德。否则共产主义早实现了:)
4,加拿大是民主国家,应该通过立法调整权利和义务。我们都有义务监督执法机构,确保他们依法行事,而不是肆意妄为。
5,对于父母团聚这个具体问题,重点就在申请的等待时间上。2年的等待和10年的等待就是从量变到质变到变化,也就是从移民部职权范围内行政资源调整到职权范围外变相剥夺公民/移民权利的变化。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加拿大的确欠了移民/公民一个父母团聚。
不论是否技术移民或经济移民,加拿大允许每一个主申请者将他/她的家庭都一起带过来。这个家庭的定义是主申请者的配偶和子女。这个定义是在西方公认的定义。我们认为:主申请人的父母不是移民的目标人物;同时其父母也不是随行人物。所以说,在移民申请阶段,加拿大不欠准移民一个父母团聚。人都还没来,谈何团聚?
新移民登陆之后,在符合若干条件的前提下,法律规定你可以申请父母团聚。实际上公民也有类似的权利。
不论你赞不赞成父母类移民,不论加拿大需不需要这类移民,不论允不允许七大姑八大姨都移民进加拿大,只要法律规定你有这项权利,你就可以去争取。有人说了,我从小由我表姐养大,我表姐比我亲娘还亲。那我可不可以将父母移民的资格让给我表姐啊?参考现有法律,也许你确实可以呢!
在安省我们有买车以及车辆牌照申请权。假设省交通厅今天通知暂停牌照申请以及牌照更新两年,你不打算抗议?哪怕你不去,难道还不许要买车以及牌照要更新的人去抗议?如果安省不想人开车,可以立法呀,交通厅这样做算什么,似乎是变相篡改法律。可是我却听到有人自我安慰说:安省并没有禁止我去其它地方开车,来安省是我自愿的嘛。
父母团聚是加拿大国会立法规定的权利。至于立法依据,我不想深究,估计更多的是从人道上考量。如果加拿大现在不想这样做,或者后悔这样做,完全可以修改法律,我们届时就可以讨论父母团聚的立法依据、社会影响。现在政府没有(抑或不敢?)提议修改法律,却搞出一个配额制度,试图临时变相剥夺这项权力。不论父母移民是否增加政府负担,不论未来国会可能讨论出什么结果,甚至在根本还没有人提案反对这项权利的前提下,移民部就这样做了。这和国内的中央有政策,地方有对策有什么区别?难道是加拿大国会上有法例,移民部下有行政操作?其实我们应该警惕这种妄由执法部门解释法律的现象。拖延办理看似行政操作问题,可是拖延10年就是量变到质变的飞跃。这相当于行政官僚在实质上剥夺了你的这项权利10年,这已经是移民部职权内和职权外的区别。
今天我们看到的父母团聚权利问题,似乎只是移民部的问题,似乎只是某些移民/公民关注的问题,似乎与大多数人无关。而且这项权利似乎还会增加社会负担,加速人口老化,不一而足,所以我们就听任移民部变相剥夺这项权利?听任公民和移民的父母团聚权利遭到践踏?移民部冠冕堂皇的宣布资源调整,试图在实质上淡化取消这项权利。这是一个民主国家的执法机构所为么?加拿大自有立法机构讨论这项权利的得失,移民部可以建议,怎么就直接实践了呢?最近安省通过了禁止Pit bulls的法例。假设提案没通过,甚至根本还没有提案的情况下,安省动物登记机构擅自作主,宣布Pit bulls登记处理延缓10年,试图变相禁止Pit bulls。动物权利机构应该抗议吗?如果
大家觉得这项权利应该取消,尽可以在立法机构游说讨论,而不是任由执法部门肆意曲解吧。执法部门移民部身处一线,当然可以提出法律修改建议,其他税务、医疗等部门也会提供资料,供国会参考。但是移民部应该在法律提案都没有的情况下就这样操作吗?今天,我们看到的是这项权利被践踏,这项权利与你没有利害关系,你甚
至不赞成这项权利;可是明天呢?也许明天,也许下一个就是你,也许下一项被变相剥夺的,就是剥夺了可以给你切肤之痛的权利呢?移民部不是立法机构,就有这样的权利?有人高尚地说,不要问加拿大给了我什么,要问我给加拿大贡献了什么。说的真好。可是如果大家都不阻止,谁来防止执法机构肆意妄为,民主国家的民主应该靠大家的参与和监督。假如明天移民部宣布所有新移民入籍工作延后10年,后天护照办公室宣布所有公民申请护照以及更新工作延后10年,大后天教育局宣布所有新生入学工作延后10年。他们有权利这样做吗?如果具体行政操作到了质变的地步,我们不抗议吗?也许有人会说,可是这些权利有益社会进步。这些权利固然有主次,可是还没有到次要权利就可以变相剥夺而且不许争取的田地吧。如果真有一项权利危害社会了,还请尽快立法剥夺。
写到这里,再和前面呼应一下。WORKER类移民是基于全体居民的需要。换句话说,哪天全体居民认为不需要了,就可以停止WORKER类移民了。完全正确,如果真到了那一天,请国会首先修改移民法。在那之前,按照加拿大法律,加拿大还真是欠了符合条件的移民/公民一个父母团聚。
不少帖子攻击了政治和经济难民,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我们不可以在行政部门的威压下试图用贬低一些权利来提高其他权利。难民政策的利弊得失完全可以另外讨论。
写完后,还有几点以供参考:
1,去游行是一个好事。用公开的和平的手段去争取自己的利益,这种手段我支持。
2,我是从以加拿大为家的角度来写这些体会,希望对各位读者有帮助。:)
3,各民族都有损公肥私的美德。否则共产主义早实现了:)
4,加拿大是民主国家,应该通过立法调整权利和义务。我们都有义务监督执法机构,确保他们依法行事,而不是肆意妄为。
5,对于父母团聚这个具体问题,重点就在申请的等待时间上。2年的等待和10年的等待就是从量变到质变到变化,也就是从移民部职权范围内行政资源调整到职权范围外变相剥夺公民/移民权利的变化。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