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刘见林:介绍新书《被上帝分裂:美国的政教分离难题和我们该如何应对》
《被上帝分裂:美国的政教分离难题和我们该如何应对》(Divided by God: America's
Church-State Problem-And What We Should Do About It)诺亚·费德曼(Noah
Feldman)着,法勒、斯特劳斯和吉洛克司出版社(Farrar, Straus and Giroux)2005年
7月6日出版,精装本320页,定价25美元。(chinesenewsnet.com)
在去年美国大选前后出现的一种流传很广──甚至深入人心──的说法是,现在的美国已
经分裂成两个美国,一个是红色的、宗教的,一个是蓝色的、世俗的(参见2004年12月15
第45期《华盛顿观察》《大分裂》一书的介绍)。持这种说法的人认为,布什和共和党的
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福音派(evangelical)在美国的崛起。他们相信,福音派的崛
起势必将再度激化困扰美国两个多世纪的政教分离问题,从而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支配美
国的政治讨论。纽约大学(New York University)法学教授诺亚·费德曼在《被上帝分
裂:美国的政教难题和我们该如何应对》一书中,简明而不失全面地介绍了政教分离问题
在美国的历史和现状,被《经济学人》杂志称为在该问题上的“一本优雅而公正的基础读
本”,对我们了解当前以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美国政治非常有帮助。(chinesenewsnet.
com)
首先要指出的是,在费德曼看来,所谓美国的分裂并非在信教者和不信教者之间,而是对
宗教在公共领域的作用意见相左的两派之间(事实似乎确然如此,曾有调查显示,87%的
美国人认为,宗教对他们的生活“重要”或“非常重要”,是全世界信教比例最高的国家
):费德曼将其中一派称为“法治世俗派”(legal secularists),他们希望法律确认
政府的世俗性;将另一派称为“价值福音派”(values evangelicals),他们坚持宗教
与政治生活息息相关。两个阵营中的激进分子都宣称历史站在自己方面,并都能振振有辞
地列举出大量的证据。费德曼的《被上帝分裂》一书对此进行了厘清,用《经济学人》杂
志的话说,“非常可贵地提供了一个更为公正的历史”。(chinesenewsnet.com)
费德曼对两方面都有所抨击──有趣的是,在他的笔下,篡改历史为自己说话的人常常是
那些世俗主义者。以第一修正案为例,起草者的根本目的远非像现在许多世俗派──或者
说自由派──宣称的那样,让上帝不插手政治,而是让政治不干预宗教;他们这样做,并
非认为宗教不重要,恰恰相反,在他们看来宗教实在是太重要了,所以才不想让其被世俗
事务污染。此外,感恩节是于1789年被乔治·华盛顿以一种虔敬的口吻宣布为国家节日的
;而9年后,他的继任者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还呼吁设立禁食祈祷日。还有,自
由派的偶像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也并非一开始就是个坚定的世俗派,而
是到了后期,受法国革命的影响以及遭到他的一些来自新英格兰地区的部长们的攻击后,
才发生转变的。(chinesenewsnet.com)
费德曼指出,政教分离问题在美国并非只是在近50年成为热点后才有的,它其实伴随着美
国的诞生便出现了。美国的建国之父们从本质上说大多是世俗派的先驱──因为美国革命
的原因不仅出于启蒙运动,也因为当时的殖民政府将税收用于资助英国国教(Anglican)
,这在浸信会(Baptist)、卫理公会(Methodist)和其它非国教教徒看来是不能忍受的
。结果,禁收与宗教有关的税被写入了权利和自由法案(bill of rights,美国宪法前十
条修正案)。而第一修正案更是直接规定了“议会不得立法确立国教,不得立法禁止宗教
活动自由”这一政教分离原则。(chinesenewsnet.com)
值得指出的是,早期政教分离被处理之严格简直让人惊讶。比如邮递7天工作日制度,虽
然经过宗教派多次的反对(星期日在基督教中是安息日),国会始终以联邦政府不应该考
虑宗教事务为由予以拒绝(到1912年礼拜日邮递取消时,已经过去了近一个世纪)。(
chinesenewsnet.com)
到1860年,随着进化论创立者达尔文的《物种的起源》(Origin of Species)一书在美
国的出版,世俗派的势力达到了一个高潮。无神论者罗伯特·英格索尔(Robert
Ingersoll)和康乃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的创建者兼首任校长安德鲁·迪克森
·怀特(Andrew Dickson White)更是走遍全美国,宣扬宗教是对科学的侵害,这使得世
俗派的观点逐渐获得了美国主流舆论的认可和支持。到19世纪晚期,国会通过法律禁止公
立学校教授《圣经》。(chinesenewsnet.com)
尽管如此,费德曼指出,直到1950年代,美国人对宗教信仰在公共部门的存在似乎还是相
当满意的。“我们是有信仰的民族,我们的机构以上帝之存在为前提。”最高法院1952年
如是说。很多时候,美国学校的学生是从祈祷开始一天生活的,大家都说“圣诞快乐”。
然而十年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学校里的祈祷被认为是违宪的,而且公共部门也被要求
彻底世俗化。(chinesenewsnet.com)
不过,费德曼也指出,历史的脚步并非像世俗派声称的那样,完全是以世俗派的胜利直线
前进的,而是复杂曲折的。比如,伴随着上述《物种的起源》的出版和世俗派达到高潮的
同时,也发生了不利于世俗派的“斯考普猴子案”(the Scopes monkey trial):1921
年美国前国务卿,民主党三届总统候选人伯莱恩(William Jennings Bryan)发起了一场
反对进化论的运动,1925年许多州都通过法律禁止中学讲授进化论;一个24岁的教师兼橄
榄球教练斯考普(John Thomas Scopes)自愿在田纳西州的代顿镇(Dayton)教授进化论
;1925年7月法庭传讯斯考普,伯莱恩亲自出马担任起诉斯考普的大律师,最终斯考普被
判有罪。在“斯考普猴子案”审判期间,当为斯考普辩护的芝加哥大律师克拉伦斯·达劳
(Clarence Darrow)在法庭上傲慢地奚落创造论(creationism,即上帝创造宇宙说)的
时候,公众变得对世俗派没有好感,转而开始同情已居少数地位的宗教派。(
chinesenewsnet.com)
费德曼在书里写道,在世俗派不断壮大的同时,也正是美国人开始更多关注他们当中的非
基督徒、特别是犹太教徒的感受的时候,他们开始变得非常重视少数派的权利──这一趋
势在二战后反犹太主义(anti-Semitism)成为一种禁忌以及犹太人逐渐挤身体制内(the
establishment)后,达到了顶点。他认为,美国人的那份对宗教的虔诚实际上帮了世俗
论者的忙;在那个过程中没有人感到宗教受到威胁。(chinesenewsnet.com)
费德曼指出,这一变化导致宗教派和世俗派逐渐形成了目前这种微妙平衡:世俗派在是否
公开宣扬宗教方面取得了胜利,但是福音派则成功地将自己定位成权利需要保护的少数派
,迫使法院同意将更多的公共基金用于支持其宗教活动(最高法院后来批准宗教学校使用
福利券)。(chinesenewsnet.com)
不过,在费德曼看来,这一好不容易才维系住的平衡──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即将退休的
女性大法官桑德拉·奥康纳(Sandra Day O'Connor)这位在宗教问题上摇摆不定的投票
者──在当前福音派不断崛起、壮大的情况下显然有失衡的危险。从不久前美国最高法院
的判决来看:允许在德克萨斯州议会大厦内建立一个高6英尺、刻有《十诫》(the Ten
Commandments)的石碑,同时又判决在肯塔基州法院墙上刻《十诫》违宪,这使得政治和
宗教之间的那条分界线如同俄罗斯和波兰的边界一样曲折和脆弱;而且,这样的安排似乎
把双方都得罪了,世俗派抱怨纳税人的钱流进了宗教学校,而福音派则为无宗派色彩(
nonsectarian)的学校祈祷词被禁止而感到失望。如此一来,此前的双赢局面逐渐变成了
“双输”的态势。(chinesenewsnet.com)
和大多数认为世俗与宗教分裂在美国是一对难以调和的矛盾的人不同,费德曼相信在它们
中间有一条“第三条道路”可行,能弥补共和党和民主党、红色美国和蓝色美国、福音派
和世俗派之间的鸿沟。他在书里提出了这样一条简单而干脆的方法:对公共场合宣扬宗教
应该更宽容,而对公共基金的使用应该有更严格、更明确的限制,简单地说,就是“没有
钱,没有强迫”(no money, no coercion)──这样世俗派和福音派双双得到了自己最
想要的,可谓皆大欢喜。费德曼认为,他的“第三条道路”更符合建国之父们创立政教分
离原则的本意,相反,严格限制在公共场合宣扬宗教和花用国家财产资助宗教学校只是后
来发展起来的,是不合建国之父们的本意的。(chinesenewsnet.com)
费德曼是一名出生在自由派传统浓厚的麻省剑桥的犹太人,上的是正统的犹太学校──这
一出身背景使得他自认为非常了解宗教(犹太教)和世俗(自由派)两大阵营,并相信它
们是可以协调相处的。从哈佛大学毕业后,费德曼赴英国牛津大学主攻伊斯兰思想,获博
士学位,其后又在耶鲁大学获得了一个法律学位,先后在美国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任过职
。9·11前两个星期,费德曼来到纽约大学任教。他一口流利的阿拉伯语以及对伊斯兰教
的了解使得他在9·11后备受关注,以至于伊拉克战争后,被美国政府邀请前往伊拉克协
助为这个刚被美国从萨达姆的独裁下解放出的伊斯兰教国家制定宪法。(chinesenewsnet.
com)
此前,费德曼刚刚出版了《杰哈德之后:美国与争取伊斯兰民主的斗争》(After Jihad:
America and the Struggle for Islamic Democracy)一书。在书里他提出,民主和伊
斯兰教是可以并存不悖的(也难怪他会如此坚信美国的政-教分裂可以得到调和,与逊尼
派和什叶派的矛盾相比,前者简直可说是微乎其微了)。不过他的这段经历在《被上帝分
裂》中并没有提及,因此我们无从知晓这对他的思想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要知道,目前伊
拉克的局势是──至少暂时是──与他的想法背道而驰的。(chinesenewsnet.com)
《华盛顿观察》周刊(http://www.WashingtonObserver.org)第34期,2005/09/21 (chinesenewsnet.com)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被上帝分裂:美国的政教分离难题和我们该如何应对》(Divided by God: America's
Church-State Problem-And What We Should Do About It)诺亚·费德曼(Noah
Feldman)着,法勒、斯特劳斯和吉洛克司出版社(Farrar, Straus and Giroux)2005年
7月6日出版,精装本320页,定价25美元。(chinesenewsnet.com)
在去年美国大选前后出现的一种流传很广──甚至深入人心──的说法是,现在的美国已
经分裂成两个美国,一个是红色的、宗教的,一个是蓝色的、世俗的(参见2004年12月15
第45期《华盛顿观察》《大分裂》一书的介绍)。持这种说法的人认为,布什和共和党的
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福音派(evangelical)在美国的崛起。他们相信,福音派的崛
起势必将再度激化困扰美国两个多世纪的政教分离问题,从而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支配美
国的政治讨论。纽约大学(New York University)法学教授诺亚·费德曼在《被上帝分
裂:美国的政教难题和我们该如何应对》一书中,简明而不失全面地介绍了政教分离问题
在美国的历史和现状,被《经济学人》杂志称为在该问题上的“一本优雅而公正的基础读
本”,对我们了解当前以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美国政治非常有帮助。(chinesenewsnet.
com)
首先要指出的是,在费德曼看来,所谓美国的分裂并非在信教者和不信教者之间,而是对
宗教在公共领域的作用意见相左的两派之间(事实似乎确然如此,曾有调查显示,87%的
美国人认为,宗教对他们的生活“重要”或“非常重要”,是全世界信教比例最高的国家
):费德曼将其中一派称为“法治世俗派”(legal secularists),他们希望法律确认
政府的世俗性;将另一派称为“价值福音派”(values evangelicals),他们坚持宗教
与政治生活息息相关。两个阵营中的激进分子都宣称历史站在自己方面,并都能振振有辞
地列举出大量的证据。费德曼的《被上帝分裂》一书对此进行了厘清,用《经济学人》杂
志的话说,“非常可贵地提供了一个更为公正的历史”。(chinesenewsnet.com)
费德曼对两方面都有所抨击──有趣的是,在他的笔下,篡改历史为自己说话的人常常是
那些世俗主义者。以第一修正案为例,起草者的根本目的远非像现在许多世俗派──或者
说自由派──宣称的那样,让上帝不插手政治,而是让政治不干预宗教;他们这样做,并
非认为宗教不重要,恰恰相反,在他们看来宗教实在是太重要了,所以才不想让其被世俗
事务污染。此外,感恩节是于1789年被乔治·华盛顿以一种虔敬的口吻宣布为国家节日的
;而9年后,他的继任者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还呼吁设立禁食祈祷日。还有,自
由派的偶像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也并非一开始就是个坚定的世俗派,而
是到了后期,受法国革命的影响以及遭到他的一些来自新英格兰地区的部长们的攻击后,
才发生转变的。(chinesenewsnet.com)
费德曼指出,政教分离问题在美国并非只是在近50年成为热点后才有的,它其实伴随着美
国的诞生便出现了。美国的建国之父们从本质上说大多是世俗派的先驱──因为美国革命
的原因不仅出于启蒙运动,也因为当时的殖民政府将税收用于资助英国国教(Anglican)
,这在浸信会(Baptist)、卫理公会(Methodist)和其它非国教教徒看来是不能忍受的
。结果,禁收与宗教有关的税被写入了权利和自由法案(bill of rights,美国宪法前十
条修正案)。而第一修正案更是直接规定了“议会不得立法确立国教,不得立法禁止宗教
活动自由”这一政教分离原则。(chinesenewsnet.com)
值得指出的是,早期政教分离被处理之严格简直让人惊讶。比如邮递7天工作日制度,虽
然经过宗教派多次的反对(星期日在基督教中是安息日),国会始终以联邦政府不应该考
虑宗教事务为由予以拒绝(到1912年礼拜日邮递取消时,已经过去了近一个世纪)。(
chinesenewsnet.com)
到1860年,随着进化论创立者达尔文的《物种的起源》(Origin of Species)一书在美
国的出版,世俗派的势力达到了一个高潮。无神论者罗伯特·英格索尔(Robert
Ingersoll)和康乃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的创建者兼首任校长安德鲁·迪克森
·怀特(Andrew Dickson White)更是走遍全美国,宣扬宗教是对科学的侵害,这使得世
俗派的观点逐渐获得了美国主流舆论的认可和支持。到19世纪晚期,国会通过法律禁止公
立学校教授《圣经》。(chinesenewsnet.com)
尽管如此,费德曼指出,直到1950年代,美国人对宗教信仰在公共部门的存在似乎还是相
当满意的。“我们是有信仰的民族,我们的机构以上帝之存在为前提。”最高法院1952年
如是说。很多时候,美国学校的学生是从祈祷开始一天生活的,大家都说“圣诞快乐”。
然而十年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学校里的祈祷被认为是违宪的,而且公共部门也被要求
彻底世俗化。(chinesenewsnet.com)
不过,费德曼也指出,历史的脚步并非像世俗派声称的那样,完全是以世俗派的胜利直线
前进的,而是复杂曲折的。比如,伴随着上述《物种的起源》的出版和世俗派达到高潮的
同时,也发生了不利于世俗派的“斯考普猴子案”(the Scopes monkey trial):1921
年美国前国务卿,民主党三届总统候选人伯莱恩(William Jennings Bryan)发起了一场
反对进化论的运动,1925年许多州都通过法律禁止中学讲授进化论;一个24岁的教师兼橄
榄球教练斯考普(John Thomas Scopes)自愿在田纳西州的代顿镇(Dayton)教授进化论
;1925年7月法庭传讯斯考普,伯莱恩亲自出马担任起诉斯考普的大律师,最终斯考普被
判有罪。在“斯考普猴子案”审判期间,当为斯考普辩护的芝加哥大律师克拉伦斯·达劳
(Clarence Darrow)在法庭上傲慢地奚落创造论(creationism,即上帝创造宇宙说)的
时候,公众变得对世俗派没有好感,转而开始同情已居少数地位的宗教派。(
chinesenewsnet.com)
费德曼在书里写道,在世俗派不断壮大的同时,也正是美国人开始更多关注他们当中的非
基督徒、特别是犹太教徒的感受的时候,他们开始变得非常重视少数派的权利──这一趋
势在二战后反犹太主义(anti-Semitism)成为一种禁忌以及犹太人逐渐挤身体制内(the
establishment)后,达到了顶点。他认为,美国人的那份对宗教的虔诚实际上帮了世俗
论者的忙;在那个过程中没有人感到宗教受到威胁。(chinesenewsnet.com)
费德曼指出,这一变化导致宗教派和世俗派逐渐形成了目前这种微妙平衡:世俗派在是否
公开宣扬宗教方面取得了胜利,但是福音派则成功地将自己定位成权利需要保护的少数派
,迫使法院同意将更多的公共基金用于支持其宗教活动(最高法院后来批准宗教学校使用
福利券)。(chinesenewsnet.com)
不过,在费德曼看来,这一好不容易才维系住的平衡──这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即将退休的
女性大法官桑德拉·奥康纳(Sandra Day O'Connor)这位在宗教问题上摇摆不定的投票
者──在当前福音派不断崛起、壮大的情况下显然有失衡的危险。从不久前美国最高法院
的判决来看:允许在德克萨斯州议会大厦内建立一个高6英尺、刻有《十诫》(the Ten
Commandments)的石碑,同时又判决在肯塔基州法院墙上刻《十诫》违宪,这使得政治和
宗教之间的那条分界线如同俄罗斯和波兰的边界一样曲折和脆弱;而且,这样的安排似乎
把双方都得罪了,世俗派抱怨纳税人的钱流进了宗教学校,而福音派则为无宗派色彩(
nonsectarian)的学校祈祷词被禁止而感到失望。如此一来,此前的双赢局面逐渐变成了
“双输”的态势。(chinesenewsnet.com)
和大多数认为世俗与宗教分裂在美国是一对难以调和的矛盾的人不同,费德曼相信在它们
中间有一条“第三条道路”可行,能弥补共和党和民主党、红色美国和蓝色美国、福音派
和世俗派之间的鸿沟。他在书里提出了这样一条简单而干脆的方法:对公共场合宣扬宗教
应该更宽容,而对公共基金的使用应该有更严格、更明确的限制,简单地说,就是“没有
钱,没有强迫”(no money, no coercion)──这样世俗派和福音派双双得到了自己最
想要的,可谓皆大欢喜。费德曼认为,他的“第三条道路”更符合建国之父们创立政教分
离原则的本意,相反,严格限制在公共场合宣扬宗教和花用国家财产资助宗教学校只是后
来发展起来的,是不合建国之父们的本意的。(chinesenewsnet.com)
费德曼是一名出生在自由派传统浓厚的麻省剑桥的犹太人,上的是正统的犹太学校──这
一出身背景使得他自认为非常了解宗教(犹太教)和世俗(自由派)两大阵营,并相信它
们是可以协调相处的。从哈佛大学毕业后,费德曼赴英国牛津大学主攻伊斯兰思想,获博
士学位,其后又在耶鲁大学获得了一个法律学位,先后在美国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任过职
。9·11前两个星期,费德曼来到纽约大学任教。他一口流利的阿拉伯语以及对伊斯兰教
的了解使得他在9·11后备受关注,以至于伊拉克战争后,被美国政府邀请前往伊拉克协
助为这个刚被美国从萨达姆的独裁下解放出的伊斯兰教国家制定宪法。(chinesenewsnet.
com)
此前,费德曼刚刚出版了《杰哈德之后:美国与争取伊斯兰民主的斗争》(After Jihad:
America and the Struggle for Islamic Democracy)一书。在书里他提出,民主和伊
斯兰教是可以并存不悖的(也难怪他会如此坚信美国的政-教分裂可以得到调和,与逊尼
派和什叶派的矛盾相比,前者简直可说是微乎其微了)。不过他的这段经历在《被上帝分
裂》中并没有提及,因此我们无从知晓这对他的思想产生了怎样的影响。要知道,目前伊
拉克的局势是──至少暂时是──与他的想法背道而驰的。(chinesenewsnet.com)
《华盛顿观察》周刊(http://www.WashingtonObserver.org)第34期,2005/09/21 (chinesenewsnet.com)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