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列國遠朱偉光再以事實回應誤導
星島報記者報道
2006/01/14
本報專欄作家李寶安有關人頭稅問題的文章,引起反彈,社區知名人士列國遠和朱偉光致函本報投訴,本報昨報道後,兩投訴人認為沒有全文刊出他們駁斥李寶安言論的公開信,感到「實在遺憾」。兩人表示,為免李寶安繼續混淆視聽,含沙射影,現再度列舉事實澄清。以下是兩位社區人士再度致函的主要內容﹕
「李寶安一再否認隱瞞其『聯邦自由黨顧問』身分,在三個月內收受逾二萬元,專責聯絡社團,宣揚自由黨與華聯會簽署的人頭稅『協議』。事實上,李氏在貴報副刊專欄連篇累牘宣傳『協議』,並借機攻擊反對人士為『政黨打手』、『政壇老鼠』,自己卻從末在專欄內公開其受僱身分、申明所涉利益,實已觸犯利益衝突原則,嚴重違反專欄作者操守,鐵證如山,豈容狡辯。
「我們重申,我們並非任何政黨或團體的代表,一如其他朋友,純粹基於社群尊嚴和社會公義執言。李寶安在昨天貴報訪問中稱,『我質疑列國遠和朱偉光是否代表平權會發言,他們應先搞清身分才發問。』言下之意,是除平權會外,社群中無一人有資格就人頭稅事件發言﹖
「人頭稅是華裔社群未癒的歷史傷口,需要繼續敷藥,而非撒鹽。李寶安既然身為政府受僱的特別顧問,專責協助處理人頭稅及『社區基金』事宜,理應對有關平反人頭稅的問題所知甚詳。但他特意曲解問題,誤導甚至欺瞞大眾。」
兩位社區人士並列舉多項例子說明,以下是信中所述較顯著例子和投訴者反駁﹕
「1.李寶安批評反對『協議』人士『爭取政治本錢,乘機出位渾水摸魚』,認為人頭稅事件『根本就是一場政治遊戲,真正的苦主是永遠、永遠得不到應有的賠償,不過是一班無良的政客、政棍的『人質』,?珥?珥根本沒有談判的機會。』(星島『茶來茶去』專欄,簡稱『星茶』,以下同)。既然如此,李氏因何參與這場遊戲,收受自由黨利益,游說社團接納『協議』﹖豈非自承無良﹖
「2.『華人社區與聯邦政府簽署「人頭稅」法案,是對當年華人歧視及排華的行為,因而承認過去政府的錯誤,初步協議撥出二百五十萬元作為紀念及教育基金。』(『星茶』)。李寶安這段短短的文字,錯誤百出。若是『法案』,並且衷心『承認錯誤』,平權會及社群人士早前何需勞師動眾要求撤銷﹖現在又何需反對﹖人頭稅法案,即由保守黨議員提出的C333法案,經自由黨政府修改,只道出當年確實訂立歧視法案,但並無衷心承認錯誤﹔後因政府倒台,法案胎死腹中。『協議』(Agreement)與『法案』(Bill)不分,李氏是真的無知抑別有用心﹖」
李寶安從去年十月中旬起在本報副刊《談文》版筆耕,專欄名稱「茶來茶去」,逢周四見報。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星島報記者報道
2006/01/14
本報專欄作家李寶安有關人頭稅問題的文章,引起反彈,社區知名人士列國遠和朱偉光致函本報投訴,本報昨報道後,兩投訴人認為沒有全文刊出他們駁斥李寶安言論的公開信,感到「實在遺憾」。兩人表示,為免李寶安繼續混淆視聽,含沙射影,現再度列舉事實澄清。以下是兩位社區人士再度致函的主要內容﹕
「李寶安一再否認隱瞞其『聯邦自由黨顧問』身分,在三個月內收受逾二萬元,專責聯絡社團,宣揚自由黨與華聯會簽署的人頭稅『協議』。事實上,李氏在貴報副刊專欄連篇累牘宣傳『協議』,並借機攻擊反對人士為『政黨打手』、『政壇老鼠』,自己卻從末在專欄內公開其受僱身分、申明所涉利益,實已觸犯利益衝突原則,嚴重違反專欄作者操守,鐵證如山,豈容狡辯。
「我們重申,我們並非任何政黨或團體的代表,一如其他朋友,純粹基於社群尊嚴和社會公義執言。李寶安在昨天貴報訪問中稱,『我質疑列國遠和朱偉光是否代表平權會發言,他們應先搞清身分才發問。』言下之意,是除平權會外,社群中無一人有資格就人頭稅事件發言﹖
「人頭稅是華裔社群未癒的歷史傷口,需要繼續敷藥,而非撒鹽。李寶安既然身為政府受僱的特別顧問,專責協助處理人頭稅及『社區基金』事宜,理應對有關平反人頭稅的問題所知甚詳。但他特意曲解問題,誤導甚至欺瞞大眾。」
兩位社區人士並列舉多項例子說明,以下是信中所述較顯著例子和投訴者反駁﹕
「1.李寶安批評反對『協議』人士『爭取政治本錢,乘機出位渾水摸魚』,認為人頭稅事件『根本就是一場政治遊戲,真正的苦主是永遠、永遠得不到應有的賠償,不過是一班無良的政客、政棍的『人質』,?珥?珥根本沒有談判的機會。』(星島『茶來茶去』專欄,簡稱『星茶』,以下同)。既然如此,李氏因何參與這場遊戲,收受自由黨利益,游說社團接納『協議』﹖豈非自承無良﹖
「2.『華人社區與聯邦政府簽署「人頭稅」法案,是對當年華人歧視及排華的行為,因而承認過去政府的錯誤,初步協議撥出二百五十萬元作為紀念及教育基金。』(『星茶』)。李寶安這段短短的文字,錯誤百出。若是『法案』,並且衷心『承認錯誤』,平權會及社群人士早前何需勞師動眾要求撤銷﹖現在又何需反對﹖人頭稅法案,即由保守黨議員提出的C333法案,經自由黨政府修改,只道出當年確實訂立歧視法案,但並無衷心承認錯誤﹔後因政府倒台,法案胎死腹中。『協議』(Agreement)與『法案』(Bill)不分,李氏是真的無知抑別有用心﹖」
李寶安從去年十月中旬起在本報副刊《談文》版筆耕,專欄名稱「茶來茶去」,逢周四見報。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