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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没人倡导违法,也没人说那个母亲把孩子放在家里是对的。大家关心的是如何使真正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得到帮助. 你想讲法律,这没问题,不过你得先搞清楚法律是怎么讲的: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According to the Child and Family Services Act, a child-protection worker can apprehend a child with a warrant if they have reasonable and probable grounds to believe that there is no other course of action available that can protect the child. They can apprehend a child even without a warrant if they believe that there would be a substantial risk to the child’s health or safety while the warrant was being obtained. In circumstances similar to Rob Ford’s, a CAS will often take a very active role, up to and including seizing the children.

注意,法律说的是CAS " can " apprehend, it doesn't say "shall" apprehend, in which case the law enforcement officials are not allowed to exercise discretion.

这说明法律在这个问题上给了执法人员"酌情"处理的权力(exercise discretion), 但CAS 却选择了"从严处理"。如果他们对所有群体都"从严",那也罢了。 但事实是,对一个有屡次domestic disturbance 记录,公认的瘾君子并有酒驾历史的市长,CAS的执法人员则对他的小孩选择了不闻不问。请问,他们执的是那家的"法"? 你并不懂法,却在这里充专家为这种行为帮腔,好意思吗?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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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望子成龙 / 没事瞎溜达看帖,有个第六感的发现: CAS 和 WAS的有些干将和粉丝是两边兼职。他们劳动的成果是别人家亲人分离
    • 我看离散的还是有问题的家庭居多吧?要不你举个身边切实的例子。前面有人举例子,三个孩子放家里自己出去打工,被邻居揭发。这种情况你觉得该不该处理?
      • 倒是, 苍蝇不叮无缝鸡蛋。不过,苍蝇不来叮, 那鸡蛋不会坏掉,是不?
        • 其实哈,你仔细分析一下这里所有人的言论,就会发现所谓对CAS的控诉,都是以讹传讹。类似于你的曾经。。看过。。报道。
          • 我只知道, 只会乱叮破坏别人家庭的苍蝇更可恶。
          • 凭什么说别人是“以讹传讹”。你不讹说出点证据也,你是靠cas抓孩子吃饭的?
      • 别的不说,这个母亲拼命挣一点儿血汗钱自己养活自己的孩子,不知道这样什么错?
        • 挣血汗钱没有错,错在为省day care的钱把孩子单独放家里。美国有这么一个例子,一对夫妻去商店买东西,让大孩子带着小孩子在车里。结果被警察当场抓起来了,你是不是也特同情他们?
          • 一个小时几块钱工钱,送三个孩子上daycare? 你是CAS卧底吧?只见你一个为这个众目昭著的机构招魂。
            • 这人从来看不到, 是罪恶的制度,逼得三孩子母亲离开孩子去为孩子换口饭吃。
              • 这个罪恶的制度,不帮助她。反而还夺走她含辛茹苦抚育的孩子。
              • 把孩子单独放在家里是有风险的做法,但这个母亲也是为了挣钱糊口才迫不得已出此下策的。我相信这世上没有任何人和机构比这个母亲更疼爱这三个孩子,她和这三个孩子需要社会的帮助,让他们骨肉分离不是帮助,而是雪上加霜。
                • 说的非常对,坚决支持你1
                • 这是法律和人情的问题。法律就是死杠杠,必然牺牲一部分人利益。象文中说的这种情况,我认为就不适合移民,如果不是难民的话。既然决定移民到加拿大,就该知道遵守法律的代价!
                  • 鸟粪而已,戕害无辜平民,养肥贪官污吏。
                  • 这里没人倡导违法,也没人说那个母亲把孩子放在家里是对的。大家关心的是如何使真正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得到帮助. 你想讲法律,这没问题,不过你得先搞清楚法律是怎么讲的:
                    本文发表在 rolia.net 枫下论坛According to the Child and Family Services Act, a child-protection worker can apprehend a child with a warrant if they have reasonable and probable grounds to believe that there is no other course of action available that can protect the child. They can apprehend a child even without a warrant if they believe that there would be a substantial risk to the child’s health or safety while the warrant was being obtained. In circumstances similar to Rob Ford’s, a CAS will often take a very active role, up to and including seizing the children.

                    注意,法律说的是CAS " can " apprehend, it doesn't say "shall" apprehend, in which case the law enforcement officials are not allowed to exercise discretion.

                    这说明法律在这个问题上给了执法人员"酌情"处理的权力(exercise discretion), 但CAS 却选择了"从严处理"。如果他们对所有群体都"从严",那也罢了。 但事实是,对一个有屡次domestic disturbance 记录,公认的瘾君子并有酒驾历史的市长,CAS的执法人员则对他的小孩选择了不闻不问。请问,他们执的是那家的"法"? 你并不懂法,却在这里充专家为这种行为帮腔,好意思吗?更多精彩文章及讨论,请光临枫下论坛 rolia.net
                    • 你这种控诉,就类似于警察因为你超速20给你罚单,你抱怨说昨天隔壁邻居超速40却没罚单!
                      • 狡辩。你超速20被抓得了罚单,你邻居超40没得罚单因为没被抓到,那我同意你认倒霉。这与CAS 戴有色眼镜执法是两回事,该管的他们不敢管,可以通过教育和社工解决的,他们跳过法律赋予他们的"酌情"权予以"从严",这是对法律的滥用。你就省省吧,不懂装懂。
                  • 本省法律一向受左棍惶惑,忽视传统家庭,剥夺不能投票的儿童利益,擅自入侵家庭价值判断,诋毁华人传统价值观,收取大量税务,补贴不能生养孩子的生活方式,补贴利益集团,逃避审计。法律需要修改了。
                    • +111。执法的问题也不少。说到底都是饭碗,为保饭碗也无可厚非,谁不要吃饭呢?重要的是要取之有道。那种为保饭碗,瞄准弱势群体下狠手,对权贵阶层不闻不问的做法,卑鄙无耻。
                      • You don't know what you don't know
                      • 没错CAS欺软怕硬,早该取缔
                • 说得对,坚决支持你。就算那个妈妈犯了一时的错误,CAS也不应该让人家骨肉分离这么多年。
              • 在加拿大控诉罪恶的制度的人还真是不多,我们辛苦上班,孩子没有牛奶金,对于低收入孩子多的家庭还是很照顾的,一个孩子每月每人好几百。
                • 我的问题是,为什么这些人要选择移民到这么一个罪恶的制度的国家?中国没有CAS,不是挺好吗?一边享受着社会福利,一边痛骂罪恶的制度!不明白是为什么?
                  • 指出某机构的弊端并不妨碍热爱加拿大的基本价值观和社会体制,你要是搞不清这二者的关系,可以多读读书。读不懂英文可以去esl, 新移民免费。
                  • 加拿大真不是天堂。。。因为我们移了民,就要对这里的不合理放弃思考能力,一味歌颂,这是啥逻辑啊?和北朝鲜的小金有一拼。
                  • “罪恶的制度的国家“----发挥过度,思维二元极端化。上面笑脸说的有道理。
                  • 对主题不表态,但是看到这句好痛苦,“一边享受着社会福利,一边痛骂罪恶的制度”。第一,享受福利和履行义务是一对儿,是这个国家制度法规,不是谁施舍给谁的。都是大家的钱,以政府行为,让能力强的帮助需要被帮助的人。第二,
                    第二,”痛骂罪恶的制度“,除去你的情绪化的字眼儿,对自己认为有问题的法规制度,提出不同的观点,这个实在是自由民主社会的核心和动力。也应该是民主国家的公民的最基本的素质之一吧。
    • 我从来没有说我的同事的做法是对,只是说错了就改正,不能捉着小孩不放,,变成拿政府FUNDING的法码。
    • 我讲的例子,他们是技术移民,新移民,老公有一份25元时薪的稳定固定工,中产阶级,牛奶金不多的。是公司临时要人帮忙,妈妈过去帮忙,就几天时间,大的小孩还有一两个月就12岁,想着没什么,就酿成大错,但那种CAS机构,得到的猎物哪能放手,几年时间还在周璇着
      • 事实表明,可以用教育方式解决的,他们从重惩处,真正要从重的,他们选择性失明。这不是执法,而是以保护儿童为名,以法律为工具,行攫取社会资源之实。
      • 老公有25元每小时的薪水,拿着政府的牛奶金,还要省day care的钱,结果触犯了“罪恶的制度”,没办法!
        • 低收入有社会法律援助,他们无社会低收入帮助这一项。是糊涂,想就是那么几天时间,怎么想到事情会这么大。好象无意闯了红灯,非要判个死缓,然后无期,再是几十年。我说的这事,就是不是偏见某种族,而是千万别越雷,即使是一天,否则没完没了。
          • 遇到CAS的人,也没必要争辩了。要不他们怎么可能揪住人家不放?看看网上的劲头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