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审也是终审。有很多种情况,是不用去Private Arbitration. 我不知你是否是律师,法官ordered to set aside noting in default and to stay in favovour of Arbitration. 我不认为是正确,这两个不能同时成立。一个从未进入court proceedings: 另 一个已到court 最后proceeding。
2018年跌了,会让法官觉得,她是因为房价跌而不CLOSE,还是真的因为一个BAYWINDOWN/FLOOR PLAN 不CLOSE。时间点确实令人怀疑,而这几个CASE的时间点都在那里。如果是2019年买,2020年的官司,会让人更信服,而实际上没有。就这个CASE而言,我还是觉得法官大方向判的对的。然而反对那个条款
我的都是很齐全的。我的建商是V,我其中一项改动了WALK up basement,V就会说要申请政府permit,同时和我说,我会损失10+尺,因为要对齐啥的和政府不批啥的,会让我选。很难想象M会没有Permit。我的每张图纸都要签INITIAL,然后给政府批。那时候也看了M的,M的卖的快,剩下的LOT不多了,还卖的贵一些,V的FLOOR PLAN比较合乎我的口味,我也改了几处FLOOR P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