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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他们说啥你就信啥,然后再帮助他们教育我们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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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ies,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

  • 枫下家园 / 枫下觅巢 / 刚才走路听CBC,主持人问一个房客权益代表律师,说最近因为房东自住,N12驱赶房客总量增加了70%,政府宣布一旦发现造假,有10万元罚款,够不够?

    律师说,完全不够. 政府没能按照法理保护房客权力。罚款是after the fact, 太晚了。一个房东在把地下室,一个房间,一个公寓拿上市场的那一天,就宣布了“我放弃这个property作为自用的权力,我欢迎你来到这个地方建立你的家庭,只要你不走,这个地方将永远属于你。

    主持人问:那如果房东的孩子大学毕业,也要在市中心居住,而房租高企,孩子工资低,租不起,这个时候拿回来自用也不行吗?

    律师说:不行。那个孩子应该自己找房子租,而无权驱赶已经在这个物业上住了几年的现有房客。理由同上,就是你已经宣告放弃了自己的居住权,就无权以任何理由拿回来而毁了房客一家的生活。

    • 10万罚款,被驱逐的租客有分成吗?
      • 没听说罚款十万的,都是赔租客十万吧 +1
        • 这么好,白住
    • 加拿大的脑残律师,没有逻辑的加拿大垃圾和智障言论 +17
      • 不要小看了,420之前也是如此造势来的。按照我的20年的观察,当媒体如此造势之后,过不了几年,就很有可能成为现实。 +2
        • 如果你20年的观察都是这些东西,能活到现在还没疯真是不容易。 +9
          • 😂😂😂😂
          • 单看租房上保护租客权益这件事上,这20年一直是单方向发展。2013年买cottage时,当地realtor跟我们说他把几个房子都卖了,就是因为租客保护越来越厉害,他已经老了,没精力跟房客们耗了,要是年轻力壮的时候也许会碰运气,年老力衰后斗不过了。
            • 你看你,就是因为只看到这些悲观的臆测,错过了cottage一波最大的涨幅,任何反市场政策,最后都会被市场打脸,市场的基本原理是供需关系。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 +3
              • 钱是次要的,命是主要的。有这个钱挣没这个命花是不行的。我的原则是,钱,够花就行。要是因为想多挣钱,耗费了心力体力,让我本就衰弱的身体更加的衰弱,就不值了。 +7
              • 出租公寓的业主已经被政府搞死了,根本没办法赶走一住就是几十年,付着远低于市场价租金的租客。
                • 对策就是尽量不要买2018年11月以前的投资condo,新condo,租客不搬就把房租涨到一个他承受不了的价格。
                  • 谁能保证这个政策会一直持续下去?
                    • 以前是91年以后的房子都不受租金管制,到18年才改成了18年以后的房子,所以这个政策再变化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3
                    • Condo本身也不会持有很长时间, 等到下次新的政策出来了,说不定早就换成新的了
      • 律师一点也不脑残,公平了律师到哪里去挣钱 +8
        • 智障?律师可是人精😃😂
          • 披着羊皮的一群狼 +2
            • 老管家很幸运并不是财主😅
              否则老王管家不被告的吐出个三瓜俩枣来律师们的秘书都不会答应滴😂
              • 我不用律师,自己争取一下能回多少算多少,剩下的该赔的就赔了,再找律师等于往伤口上撒盐,所以人得想开一些,绝对的公平根本不存在,我是吃好喝好人生就满意了 +3
                • 心态很好👍 +1
                  但那许多专业的事情必须要专业人士去干🤔
        • 没事, 换个场景, 估计这的帖子下边的网友90%可能转向支持这种律师.
          • 对,想开点,差不多就行了,人人都得需要一条活路 +1
            • YES SIR
      • 非法赶租客要罚款10万,那租客非法不交租罚款多少?不公平的恶法只会造成矛盾,最后一拍两散。 +7
    • 加拿大社会最骄傲的事就是能保护私人财产,土地永远是自己私有的 +2
      • 所以地税还是房东交
      • 这类住宅租赁,在加拿大不被看成是商业合同,因为有个HOME的概念在里面,就是一个人在里面住了多年,那是他的家,而非一份商业transaction. +1
        • 所以说,他们说啥你就信啥,然后再帮助他们教育我们要遵守 +8
          • 斯图尔特的名言 😂😅 +1
            • 说话不说全应该禁止发言. +2
              • 说话不清楚应要少说🤫😅
                who点赞?😃😂
                • 啥名言?
                  • #15723378@0 🤔
                    • 11
        • 这话说的,银行贷款的时候,政府给上title的时候,是不是更scream了welcome home! 怎么利息地税涨了,房东不能豁免,交不上要收房呢?租的是HOME,自己买的就不是HOME了? +2
        • 所以十年前的公知不是被晓峰红骂死的, 都是被现实打脸的.
      • 加拿大宪法没有明确肯定这个。美国的有
        • 美国是灯塔,美国加拿大西方房客房东法都是一个体系
    • 加拿大就是培养无赖之地。 +6
      • 你遇到个几个无赖?这么说言重了。 +2
        • 看看这宣传不是在培养无赖?正如老猫所说,cbc 一般是带政策风向的。 +2
          • 哪来的政策风向,还中宣部呢。老猫习惯性地自己吓唬自己。 +5
            • 不一样的。加拿大政策宣传和政党宣传是两回事。
    • 法律向租客倾斜是必然的结果,加拿大弱者为王
    • 这种保护租客条例几十年未变,美国就没有这么stupid的条例。。。光讲加拿大落后没用,这些东西都是落后的原因。 +3
      • 美国也一样,西方民租法都是一样的,安省穷人多斗争更激烈而已
      • 美国一样!
    • 造假肯定要罚款。 +1
    • 请问一下,除非租客主动搬离或者进行非法勾当,哪些情形之下房东可以收回居住权?
      • 租客不交公粮
      • 房东把自己的自住房卖了是铁定的自主理由。
    • 这是强迫房东提供廉租房的节奏啊! +4
    • 房子卖给孩子就行了。 +2
      • 我投资的房子都是由父母和孩子上title, 他们随时可以收回自住,因为那是唯一的房子。
        • 这样子也有其他副作用。
          • 有啥副作用?请讲
        • 生一堆孩子?
    • 如果房东可以不交地税不付房贷,他说的也许成立 +2
    • 这律师有共产党员的觉悟,难得! 😄 住房社会主义,流落街头的是少了社会是安定了,成本全让房东承担真的可行?房东也不是傻的,这么杀鸡取卵只能造成房价跌跌不休,有余钱买房的宁可买了空着也不租。
      • 现在是两头堵,短租堵上,空置堵上,投资房不许空着,不许短租,只能长租,然后不许主动赶租客,不许随意涨租金。政府省大事了,把自己的责任,麻烦全转嫁给小房东, +9
        • 是啊,关键房东也没个工会啥的,要能团结起来也许能争取点话语权。
          • 与工会没有关系,法律制定者法官政府都是一伙人,房东赢了就等这伙人输了,他们输了就要背负这些烂人一辈子
        • 那就不做房东😅 +5
        • 短租拍照哪怕涨价到3000一年,跟短租收益比那简直就是小菜一碟,根本就堵不上。更何况短租是促进本地旅游业,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你让政府打击短租就是与虎谋皮,政府用你的理由堵住你的嘴,又能为自己搞财政能创收,这才是政府的动机。
          • 短租事儿也多吧(和长租比)
            • 有很多做host的b&b管理公司,提供从出租到清洁维护的一条龙服务,房东可以根据自身能力量身定制服务内容,虽然会被吃掉一部分利润、凡是跟长租比、收益风险比还是高很多。
              • 涨知识了,谢谢!
        • 加拿大是选票政治,房客的选票永远比房东多。
    • 冬天快到了。按照惯例,驱逐的可能性相当的低,一般要过了冬天才会开始排期。 +3
      • 这事政府不会明说,但政府和LTB心照不宣
    • 我觉的这律师说的不离谱,站在租客的立场,这是自己的家,当然不愿意被人用不合法的理由赶走。 +4
      • 要是合法的理由呢?
        • 只要房客按时交租,房东无权终止租约,除非自住。但这个自住条款明显地被房东滥用了。 +4
          • 因为这是唯一能赶走租客的合法方式,房东根本就没有其他选择 +2
            • 理解。现行租法最不合理的地方就是租客即使不交房租,房东也没什么办法,也不能停水停电。我认为对租客的保护是必须的,而且需要加强,但是一旦不交房租,那么这个保护应该就不成立了。 +1
    • 整个西方都在左转,共产主义一定会实现。 +2
    • 天天听CBC的结果是,容易得忧郁症。每天都是不好的消息。 +1
    • 我的法律才是法律.
    • 哈哈,政府不如直接改法:租客住满20年,房子就归租客了
      • 谁还房贷?
        • 谁当地主谁掏钱,光脚的穿上鞋后就不光脚了
    • 按照现在的租房法,N12就包括自己孩子去住,是合理的,这律师在扯淡。还有,从来没见过律师会代理租房纠纷的。就只有paralegal做做,这东西不能叫律师吧 +2
      • 没错,律师知道这里扯淡厉害根本没有钱赚,留给下面的去挣点生活费
    • 按照这个逻辑,会不会有朝一日,你在银行的存款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从你存入银行的那一刻,就决定了你的资产不能由你来支配😜 +1
      • 在天朝是这样 +2
    • 不懂法律,也能当律师?